高雄一名兽父自女儿15岁起,乱伦性侵女儿长达10年,至少435次,害女儿产下一子一女,期间女儿不堪身心受创,一度逃家,竟遭铁鍊囚禁并剪髮,连出嫁后仍难逃狼爪。高雄一名检察官昨痛批:「这是史上最恶劣的淫父!」高雄地院昨在判决书也大骂这名兽父原应为女儿「至亲至爱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梦魇。」依一罪一罚重判1458年,合并执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须接受最长3年强制治疗。
杨适吾摄据内政部统计,国内直系血亲乱伦性侵案从2008年728件骤升到去年1052件,而据警察大学一项研究显示,国内乱伦性侵案的黑数是统计资料的9至21倍,这个数字比西方社会多很多。警大的研究指出,主因是台湾受东方文化思想影响,认为乱伦性侵非常严重、不可告人,且加害人常以传统父权暴力宰制儿女,让被害人不认为自己是被侵犯,加害父亲因此长期施暴性侵。
婴儿送到荷兰出养
被害少妇(26岁)泪控,父亲从她国二开始性侵她,10年来「至少上千次,根本无法计算。」她回忆第一次是父亲骑机车载她到高屏大桥旁农田,父亲喝完保力达,摸黑在田里草地逞兽慾,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打,之后父亲只要一时「性」起或喝完酒,就对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险套。
被害人说,父亲性侵她后会拿事后避孕药给她吃,但她被强暴后不到一年,就怀孕产下一名男婴,当时家人都以为她在外面乱搞才怀孕,但她不敢说,后来听父亲说小孩被送到荷兰给外国人养。
女儿出嫁仍不罢手
被害人说,后来父亲每隔几天就性侵她,她国中毕业后开始反抗并一度逃家,但是被父亲抓回来,不是毒打,就是将她的头髮乱剪,防止她再逃跑;父亲还曾用铁鍊把她锁在房间长达15天,因母亲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饭给她吃,她告诉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却叫她隐忍,以免家丑外扬。
被害人痛陈,父亲虽曾答应到她满18岁就会放手,但直到她19岁嫁人后,父亲还持续踢、打,胁迫她发生性行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周,就打电话叫她到租屋处或旅社供其逞慾,若不从就威胁要闹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亲摆布。
不料婚后不到一年,她就怀孕产下一女,因屡遭父亲性侵,她始终无法确定谁才是女婴的生父,她内心承受巨大压力,导致婚姻只维持短暂3年,2009年离婚,因无力独自抚养女儿,于是带着女儿回老家生活,父亲仍持续对她伸狼爪。
女跪求父「放过我」
直到前年6月被害人认识现在的男友,想要展开新生活,不愿再当父亲性奴,于是跪地哭求父亲:「放过我吧!」不料被痛骂:「去死啦!」断然拒绝,她心灰意冷,觉得「为了一个禽兽般的父亲去死太不值得」,才鼓起勇气报案。
警方把兽父移送法办后,兽父否认性侵,还与妻子、母亲联手指责女儿乱讲话,但检方采集被害人所生女童检体,与她前夫及兽父比对DNA,确认女童是兽父乱伦骨肉,去年将兽父起诉。
然而法院开庭时,少妇竟翻供,宣称「是我不满父亲管太严才乱讲话。」但合议庭根据她先前指证历历,以及DNA比对,确认少妇所言不假,认定她惨遭生父性侵逾435次。
重判合并执行20年
法院考量兽父犯后毫无悔意,重判20年徒刑,为适用旧法的最高刑度,新法最高刑度则是30年。记者昨联络不上被害人及兽父,无法取得回应。
律师许乃丹指出,乱伦性侵被害人到审理时翻供的情况并不罕见,「被害人有时基于亲情斩不断,甚至是其他家人给的压力,或为了生计被利诱、恐吓,都有可能翻供。」但法院还是会依据证据断案。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姚淑文昨说,社会各界除应鼓励当事人不要隐忍,也应加强性侵害防治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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