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1日消息,公安部决定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新一轮“猎狐行动”的正式启动,释放出我国“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的强烈信号。
近日,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押解回国。社会各界对此拍手称快。这不仅让广大群众看到了中央反腐败的信心与决心,更击碎了贪腐官员“国内犯罪国外躲”的黄粱美梦。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既打国内“老虎苍蝇”,也把反腐的“天网”撒向海外,掀起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公安部开展的“猎狐行动”,就是坚持缉捕、劝返两手都要硬,追逃、追赃两手都要狠,尽最大努力收缴外流的赃款赃物,这对境外逃犯形成了冲压式震慑。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4年7月至12月底,“猎狐2014”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猎狐行动”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形象标志,使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但仍有一些腐败分子躲在“避风港”逍遥法外。一方面,这些贪腐官员携带大量赃款潜逃,逃避国内制裁;另一方面,这些贪官无形助长了国内部分贪官的嚣张气焰,败坏社会风气,一些腐败官员因此滋生“大不了一逃了之”的侥幸心理。
从“打虎”到“猎狐”再到撒下“天网”,反腐没有禁区、特区、盲区,对于腐败问题,中央的态度旗帜鲜明——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清除腐败“避风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应是不可撼动的法治共识。
腐败是全球现象,是人类公敌。由于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跨国化趋势日益突出,单凭一国之力肃清腐败问题已不可能,通过国际紧密合作进行反腐败已是全球共识。新一轮“猎狐行动”将戳破贪官外逃藏匿的“幻想”,让贪污腐败分子无处可遁。同时,“猎狐行动”也向贪污腐败分子敲响警钟:海外不是法外,贪腐难逃“天网”,不管逃到哪里,最终逃避不了追逃,更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原文标题为《新一轮“猎狐行动”释放反腐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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