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劳工部就业厅长吉拉萨2日表示,相关工作部门就遣返非法外籍劳工的费用安排召开工作会议,目前国内130万缅柬老挝籍劳工中有30多万属于在2009年取得过工作许可证明,但之后不参与国籍鉴别和申请延续工作许可证明者。
吉拉萨厅长表示,会议决定要对上述30多万外籍劳工进行遣返,并且要在2010年内完成,为之后通过正规管道引进外籍劳工铺道。在2009年共查获雇佣非法劳工的雇主1518例,拘留非法外籍劳工11436人。会议还讨论了要向雇主收纳劳工遣返基金的事宜,今后会实施向雇佣外籍劳工的雇主按每个外籍劳工2400铢的标准缴纳积累基金,以作为外籍劳工工作满期后的遣返费用。会议还讨论了将已经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劳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制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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