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中央政法委前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完毕,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天津检察院昨就周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内地多名法律专家称,三罪并罚,周永康被判死缓的可能最大,该案料于下月开审,受贿部分将公开审理。
法律专家:受贿部分公开审讯
新华社昨报道,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诉被告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周永康及听取其辩护人意见。天津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周永康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责。
「四人帮」后最高级官员受审
现年72岁的周永康,于2007至2012年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属正国级。周案是自1981年「四人帮」审判之后受审的官衔最高中共官员,也是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因受贿罪被起诉的最高级别官员。去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由中纪委对他立案审查。周被确认立案审查前后,其家人、下属等20多人已先后接受调查。
去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周永康的中共党籍,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审查报告称,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牟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
评论员:借审判提高反腐形象
对于,周永康此番被公诉仅涉及3项罪名,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方对本报称,周案肯定会公开审理,但应该只限于受贿部分案情。对于刑期,张判断死缓的可能最大。内地独立评论员陈杰人对本报说:「周永康的滥用职权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最高刑也就是7年,而受贿罪基本上可以锁定在死缓或无期徒刑。」他指出,周最终被判定执行的刑罚,最重可能是死缓,最轻也就是无期(终身监禁)。内地独立评论员温克坚称,当前社会舆论对反腐进程中非法治做法颇多议论,反腐本身的声誉正在下降,因此通过周案审判,营造依法惩治腐败的形象,会给习近平及王岐山带来政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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