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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失海渔民的囚徒困境

中国渔民越境捕捞刺死韩国海警,成为韩国近日最具火药味的新闻事件。总统府很生气,韩国人很愤怒,召开谴责大会,聚众在中国大使馆外示威,施压要求中国道歉。韩国海警厅甚至声称,如果再次发生中国船员携带凶器负隅顽抗事件,将使用枪支,“以瓦解对方的抵抗意志。”用军事手段对付中国越境渔民,足见韩国人愤怒得近乎失去理智了。

  此次事件犹如聚光灯,把中韩海上捕鱼摩擦的一幕幕往事,聚焦在国人眼前。自2001年《中韩捕鱼协定》签订以来,中韩两国的渔民就不能按照传统的打渔方式,随意到规定的对方的专属地区进行捕鱼。但中国渔民“犯禁”却屡见不鲜,这使得韩国海警抓捕中国渔民,愈演愈烈。韩国是扣押中国渔船数量最多的国家,仅2010年韩国西部地方海洋警察厅就扣留170多艘中国渔船,收缴罚金约合2000多万人民币。也许因为中韩建交一直来较为友好,中韩海洋专属经济区划分争议不大,故不像日本在东海抓捕中国渔民那样,触痛国人心底那根敏感神经,而成海上国殇。

  如果不是因为刺死韩国海警,此次越境捕捞的渔民被扣押后,会依例重罚一笔款,然后放人。但不幸的是,韩国海警不幸死于渔民拒捕的玻璃挥舞中,虽未持刀,结果也是致命了。中国渔民刺中的,不仅仅是韩国执法海警之躯,也是韩国人的尊严。换位一下思考,韩国人的悲愤之情,理应体察。

  此次渔业纠纷事件,因为出了人命,而演变为中韩外交风波。这不是第一次,也一定不会是最后一次。在海洋资源有限和其他复杂的背景下,远洋捕捞正越来越频繁地成为中国周边外交的燃爆点,睦邻不睦。从中国黄海、东海一路蜿蜒而下直到南海,近十年以来,中韩、中日、中越、中菲的海上捕鱼摩擦一直不断。中国渔民因“非法捕捞”被韩国、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拘押、扣船、判刑、罚款的,司空见惯。渔民们的种种不堪遭遇,宛如家门口被欺负,一次次登载媒体,也一次次煎熬着国人一奶同胞的情感,蹂躏着国人的尊严。

  中国大陆海岸线绵延18000公里,海域广阔,渔业资源自古丰富,渔民们缘何舍近求远,远渡重洋,冒死越境捕捞呢?

  首先,中国海洋渔业资源其实并不特别丰富。虽然中国拥有漫长海岸线,却没有一处大洋型海洋资源区。中国海疆被局限在那些散落在太平洋中的岛链之内。这种先天局限使得中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内的资源量,远远小于一些海洋渔业大国。比如日本拥有的鳕鱼资源量数以千万吨计,而中国四大经济鱼种之一带鱼,历史上最大年产量仅50万吨,相差了两个数量级。这种绝对量的差距再加上中国巨大的人口因素,平均到每个中国人身上,中国在海洋资源拥有量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其次,中国人啥都吃,整个海洋食物链都在国人饕餮食谱中。像日韩等海洋大国,国民集中消费的,往往是海洋食物链中的几种海产品,如马哈鱼、鳕鱼、金枪鱼、虾类等。而中国人饮食习惯较杂,海洋中能吃的都烹调成美食。国人海鲜消费的强大拉动力,必然导致捕捞的不遗余力,这也导致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海洋资源的再生能力。著名海洋专家周遒麟说,将东海现有的渔船都动员起来进行捕捞,只需两周,就可将整个东海渔业资源捕捞一空。

  再次,海洋污染日益恶化。诸如渤海湾康菲等石油泄漏污染,各沿海城市重工业、轻工业排污入海,各地急功近利,GDP挂帅而忽视环境保护,导致渔业资源进一步衰竭。世界海洋专家克里斯滕森早已发出警告,当海洋环境处于亚健康甚至污染状态,海洋鱼类结构发生变化,将会使海洋生态和捕捞业陷入恶性循环。

  更令人纠结的是,中国海洋渔业管理滞后,执法不严,长期掠夺式发展造成近海无鱼。去年春天,我应邀去素有“东海鱼仓”和“中国渔都”之美称的舟山,考察现代海洋休闲旅游。陪同的市政府秘书长告诉我,“舟山近海渔场无鱼。带鱼像筷子,鲳鱼像扣子,大小黄鱼基本绝迹”,让我倍感震惊,不敢相信。餐叙时,舟山旅游局长无奈地说:“一条野生大黄鱼的市场价动辄数千元乃至上万,在舟山都已难得吃到。历史上最高年产量曾经超过十万吨的鱼种有16种,如今只剩下8种。墨鱼主要产地在舟山近海,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衰退,至90年代中期几近衰败,海中也难觅踪迹。目前市面上墨鱼都已经不是正宗的。”

  不仅舟山群岛如此,从辽宁到山东,再到两广,中国沿海各地都纷纷出现“近海无鱼可打”的窘况。据中国海洋报记者披露,在海南,近海渔类资源也几近枯竭,当地渔民甚至用“守株待鱼”来形容生存的艰难;在广西,从北部湾传统渔场撤回的渔船高达5000多艘,直接危及广西全区渔民的生计。掠夺式捕捞导致近海无鱼,捕捞效益下滑,由此不得不增大捕捞力量和强度,从而资源破坏,单产下降,效益下滑,又再增加捕捞力量和强度,过度捕捞,大小通吃,恶性循环,对渔业资源形成毁灭性的破坏。针对海洋渔业困境,中国已普遍实施休渔制度,但这种措施雷声大雨点小,执法疲软乏力,难以抵挡渔民严重膨胀的捕捞。

  多重掠夺式发展,致使中国渔民“失海”问题犹如中国农民“失地”问题一样,日益严峻。“近海无鱼”,就如同农民的庄稼地荒漠化、盐碱化一样,今后渔民靠什么吃饭?更甭提小康了。“日出撒网、日落满仓”的渔民,已成为人为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直接牺牲品。客观说,这恶果一半是工业化的人为,一半是掠夺式的自作孽。素以“日产一头金牛”著称的江苏启东市吕四渔港,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海洋水产资源急剧减少,加上柴油等生产资料价格大幅攀升,出海捕捞船只出现大范围亏损,大批渔民负债累累,重新挣扎在贫困线。北宋大诗人晏殊赞歌的“神仙一曲渔家傲”,如今已成“一曲渔家悲”了。

  面对近海萎缩的生存空间,沿海各省市政府把中国渔民赴远洋捕捞当作突破渔业困境之策。所谓“远洋”,既是远渡到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大多还是太平洋,在远离中国大陆靠近韩、日、越、菲等邻国的海域。这些海域,有的是已经达成协议的属于邻国海洋专属经济区,如韩国的黄海专属经济区;更多的是邻国妄图侵吞而非法占据的中国固有领海,如钓鱼岛及附近海域、南海群岛海域。日本妄图侵吞钓鱼岛,除了政治军事上的图谋,扩张其海洋专属经济区,亦是其“司马昭之心”。远洋捕捞冒死讨生活的中国渔民,一旦遇见邻国军警的狼牙虎口,而中央政府又习惯性韬光养晦,怎能不习惯性被挨打受罚?尤其是中日、中韩、中越三个渔业协定的生效,使这些问题更加突出。以前自个儿的传统渔场,现在已成别国的领海。海洋捕捞本来就很危险、很艰苦、很寂寞,如今“远洋”,渔民就更命悬一线,生死叵测了。

  近海无鱼,远洋无命。一方面,那种以牺牲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另一方面,在诸多争议海域远洋捕捞,遭致邻国的严厉打压越来越具“报复性”和“情绪化”。中国渔民在争议海域受到他国非法侵扰时,对方执法人员往往用对“主权”问题“情绪化”的方式表达不满。不仅在菲律宾、越南,去年发生的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也是日方亮肌肉表达“情绪”的后果。而今韩国海警扬言要开枪执法,更是hode不住了。邻国执法人员的粗暴和蛮横,已严重威胁中国渔民的人身安全。渔民捕捞问题,最终上升为国家外交问题,并在各自国内激起民族情绪,成为中国睦邻友好战略的持续性难题。

  中国三千万渔民已遭遇“囚徒困境”。怎么办?我认为,破解中国失海渔民的“囚徒困境”,宜应三管齐下。

  其一,守则与亮剑。

  按照世贸协定,渔民到他国专属经济区从事渔业捕捞,必须首先征得资源所在国同意,并交纳一定的资源使用费,遵守资源所在国的相应渔业法规。因此中国渔民不能做国际海洋法的法盲,或知法犯法。中国沿海各省市都已成立“制止越界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起从领导小组、沿海镇(边防派出所)、协管员、船队、渔船的五级管理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可见政府层面已高度重视,但仍有不少渔民为生计所迫或为利所诱,而不惜铤而走险。各级政府应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采取更加行之有效远洋渔政管理措施。广大渔民要自觉守法,不要做海洋上的麻烦制造者。尊重邻国海洋主权,是中国公民应尽义务和应有风范。“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都不应成为非法捕捞行为的避风港。

  对主权清晰、不容争议的中国固有领海,中央政府不能再逆来顺受,舞那套“韬光养晦”的银样腊枪头,要敢于亮剑。毛泽东时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傲视列强纸老虎;而今“人若犯我我必骂人”,一厢情愿和谐颂。如此“养晦”,不但使国家尊严蒙羞,国家利益受损,更倒霉受罪的是那些在争议海域捕鱼的渔民。我的就是我的,誓死捍卫,不屈不饶;你的就是你的,泾渭分明,不偷不抢。国家领海主权是人民军队用枪杆子捍卫的,怎么成了渔民乘着渔船在波澜汹涌和枪炮威胁下去“宣示”呢?即便是民间保钓行动,与其说是民族的光荣,不如说是国家之耻。韬光养晦,养不出真正的睦邻,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国家利益至上。菲律宾的傲慢、越南的疯狂、日本的无耻,从一个侧面看,难道不是“韬光养晦”养出来的?

  其二,转产与转型。

  渔业困境非一日之寒,要消融回春,恐需漫长时日。而失海渔民生计,时不我待。中国工业化的急功近利,给近海带来严重污染,使渔民失海,无鱼可捕,国家要给予合理补偿;尤其是“康菲”、大连等石油泄漏污染,造成大面积海域渔业灾难,理应巨额索赔,不可轻描淡写,罚款区区二十万了事,还不如一艘越境韩国渔船的罚款多。渔民生活若无基本保障,势必会继续越界,甚至漂洋过海到更远的国家,制造更多的麻烦。政府部门应鼓励渔民自愿离开海洋,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帮助渔民上岸转产,就业谋生,创业致富。

  增产增收一直是中国渔业发展的双重目标。在渔业资源极度匮乏下,如果渔政部门依然执迷于“增产增收”,无异于鞭打病牛,抽得越恨,死得越快。看看沿海城市的十二五计划,有哪一个不把“增产增收”视为渔业发展的“新突破”?不是每一个产业,都要用8%、10%涨幅,去僵化勾勒政绩辉煌的。中国渔业迫切需要转变观念,不能以“增产”促进“增收”,而要由传统的“数量型渔业”向“质量效益型渔业”转变。既要坚持以养为主、以安为先,在提高传统产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努力拓展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养殖、增殖、捕捞、加工和休闲“五大产业体系”;又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深化渔业体制改革,加大渔业投入,建立健全渔业服务体系,维护海洋良好生态环境。

  其三,创新与超越。

  正如中国解决“三农”问题要跳出“三农”看“三农”,“三农”之外找出路,破解失海渔民困局,也要跳出渔业,放眼蓝色经济。在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世界海洋强国,渔业作为四大海洋经济支柱产业,已经退居第三位。跃居首位的是海洋石油工业,年产值约3000亿美元,21世纪中叶海洋油气产量将超过陆地油气产量。紧随其下的是滨海旅游业,滨海旅游业收入占全球旅游业总收入的一半,约为2500亿美元,比10年前增加了3倍。敬陪末座的是海洋交通运输业,约为1500亿美元。世界范围内的海洋产业发展经历了从资源消耗型到技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结构升级,世界海洋强国的产业结构已出现三、二、一的排列顺序。从中国海洋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明显滞后于世界海洋产业结构的转变,尚在过渡到二、三、一结构,并且作为第一产业的渔业,关乎数千万渔民生存与发展,仍在痛苦涅槃。

  21世纪将是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新世纪。2001年,联合国首次正式提出了“21世纪是海洋世纪”。纵观世界大国崛起,无不同海洋紧密联系,近现代文明一定意义上就是海洋文明、蓝色文明。目前世界3/4的大城市、70%的工业资本和人口聚集在沿海地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分别制定了海洋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优先发展海洋高新技术的战略决策,希望在21世纪世界海洋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方面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海洋科学研究、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已上升到各国最高层次的决策范畴,海洋经济正在并将继续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美国指出:海洋是地球上“最后的开辟疆域”,未来50年要从外层空间转向海洋;加拿大提出:发展海洋产业,提高贡献,扩大就业,占领国际市场;日本利用科技加速海洋开发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英国把发展海洋科学作为迎接跨世纪的一次革命。

  中国作为海洋大国,也高度重视海洋经济的发展,“实施海洋开发”连续写入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国家领导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蓝色经济区”,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务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逐步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目标,将海洋经济视为中国经济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规划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将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打造蓝色经济区,重在创新,旨在超越。中国的海洋产业正处于成长期,产业结构正从传统海洋产业为主向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崛起与传统海洋产业改造相结合的态势发展。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既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科技兴海的重要目标,更是渔业困局的纾解之道。

  但是,中国科技兴海战略,步履蹒跚。蓝色经济区的美好蓝图已经徐徐展现,胶东半岛海洋高新产业成就,依然乏善可陈。海洋生物工程、海洋药物开发和海洋精细化工等产业尚未形成大气候。中国沿海城市专业市场林立,好生繁荣,却至今培育不出一个海洋生物制品市场。去年舟山市与浙江大学签署“海上浙江”战略合作协议,创建中国海洋科学城,今年继而三级跳成为全国唯一海洋经济特区,却由于人力资源、财政预算、土地指标、总体科研水平低下等制约因素,仍是空中楼阁,画饼充饥。

  中国吹响“科技兴海”号角,说到底就是“人才兴海”。可中国连续几届两院院士增选,海洋学科的院士一个也没有。是当今中国海洋科研人才都不够院士水平,还是中国科学界瞧不起海洋?2011中科院院士评选结果刚出炉,人们看到搞烟草研究的,都能院袍加身,却依然看不到一个海洋科学家的踪影。

  近海无鱼,是今日渔民之困;海无人才,则必是明日中国之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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