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2日在回应记者有关“黄金大米”事件的提问时要求,相关单位以此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邓海华在卫生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强化对科研人员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的教育。
“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因为色泽发黄而被称为此名。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发表了“黄金大米”相关论文,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随即谴责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儿童进行人体试验,掀起轩然大波。
此事涉及多名中国研究人员,邓海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黄金大米”事件发生以后,卫生部立即责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湖南、浙江有关方面开展了调查,卫生部的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督促调查进展,要求以事实为依据,查明真相后向社会公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月6日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
邓海华称,在项目的实施和科研的伦理审查过程中,主要当事人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规和科研的伦理原则,而且在接受调查的时候,隐瞒了事实,提供虚假信息,干扰了调查进展。这一事件暴露出少数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科学道德自律失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对个别的科研项目监管不善。
“卫生部要求,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未知领域的同时,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邓海华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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