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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理省长李小鹏赶往苯胺泄漏地“灭火”

摘要: 2012年12月25日,山西吕梁山隧道事故出现瞒报,刚刚出任山西代理省长的李小鹏感到震惊、愤怒。时过6天,山西长治又出现苯胺泄漏污染水源迟报。在北京的李小鹏听闻此事,立即连夜从北京赶往现场踏勘 …

  2012年12月25日,山西吕梁山隧道事故出现瞒报,刚刚出任山西代理省长的李小鹏感到震惊、愤怒。时过6天,山西长治又出现苯胺泄漏污染水源迟报。在北京的李小鹏听闻此事,立即连夜从北京赶往现场踏勘。

  对于长治苯胺泄漏为何“裸奔”5天,目前基本有了答案。但围绕苯胺泄漏仍有4个疑点悬而未解。

  李小鹏赴现场踏勘

  据长治市市长张保称,1月5日,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得知苯胺泄漏事故后,连夜从北京赶至事发现场踏勘,并责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举一反三。1月5日晚,长治市政府对浊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排查隐患。

  4大疑点

  苯胺泄漏 4大疑点悬而未解

  疑点1:污染物为何能直排入河流?

  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以下简称天脊集团)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 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

  那么,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为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个看似最终成为苯胺污染的安全盲点,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业偷偷排污的隐情?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最终调查结论。

  疑点2:迟报之外企业是否还有“谎报”?

  天脊集团在苯胺泄漏后一直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1.5吨, 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突然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68吨。那么,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关方面对此一直没有给出具体说法。

  疑点3: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山西苯胺泄漏,河北却是挥发酚超标,有关专家认为,苯胺不在特定条件是无法生成挥发酚的。那么,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污染源?

  疑点4:为何有不同的检测结果?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7日凌晨说,国家有关部门已现场对岳城水库进行全面采样和检测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但河南省安阳市方面的监测结果却显示,安阳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同样是针对岳城水库的检测,为何会有不同的结论?

  新闻对接

  长治市长致歉 连用3个“没想到”

  7日,山西官方首次明确回应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泄漏事故。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事故在12月31日发生,直到1月5日才得以披露,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对污染事故严重性认识不足,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不高,因此向公众道歉。

  张保介绍,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虽采取积极措施,也取得明显效果,但未按上报要求、程序及时上报山西省政府,主要是因为事故发生后,企业上报苯胺外泄量只有1到1.5吨,数量较小。因此,当地政府判断事故只是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能有效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

  此外,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没有想到事故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泄漏;没想到苯胺会通过雨水、污水管道流入浊漳河,造成污染;也没有想到一般性安全事故能延伸成环保、环境污染大事故。

  “苯胺泄漏”信息报送路线图

  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

  2012年12月31日18时 长治市环保局接到报告泄露苯胺1至1.5吨,结论是自行处理

  1月5日上午 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

  1月5日11时 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

  1月5日17时 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新华微评

  “遇事先捂”是自欺欺人

  为何事故迟报5天,长治方面连连解释“没有想到”,然后以“深深歉意”作结,貌似很无辜,其实当地瞒天过海的企图明显。“遇事先捂”早被证明是自欺欺人,可不少地方都是能捂则捂、捂不住再找理由。向社会道歉好,但还要切实履行职责,千万别转过脸马上叹“真倒霉!”

  热事冷眼

  公共事件岂能“装聋作哑”

  山西苯胺泄漏事故“裸奔”5天,目前有了初步答案。长治市市长的3个“想不到”让人感到他的无力和苍白。人们只想问:关于这次苯胺泄漏、污染事故的公共安全事件,为什么事发地政府默不作声,装聋作哑?

  污染不分地界、省界,因为攸关生命。所以,环保部门对污染事件尤其是跨省事件,万不可轻纵。对那些瞒报的、缓报的,偷排的,当下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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