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昨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9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人民币,1592新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6月间,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地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大陆居民的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中国电信工作人员或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大陆人诈骗,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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