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3月1日南勇被批捕至今,已将近一年的时间。在几次被误传“开庭”之后,令人们无比关注的南勇案终于走到了诉讼程序的终点,不出意外的话,将于2011年3月在辽宁省铁岭市中院开庭审理。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涉嫌操纵“末代甲A疑案”,主谋南勇或遭遇法律严惩,甚至可能被判死刑。
走完程序
南勇案本月底公诉
从2010年入夏开始,各媒体就在不断发布前足管中心主任南勇等人案件即将开庭的消息,但记者了解,按照目前的情况,最快要在本月底公诉,2011年3月份才会在辽宁省铁岭市中院开庭。
根据我国司法程序,一个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后,法院要首先进行案件受理及分配的工作,确定检察机关公诉的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将案件分派到刑事审判庭,随后,主审法官将会安排时间庭前提审被告人,走完这些程序之后才能确定开庭时间。
据知情者介绍,如果一切顺利,南勇、杨一民等人的案件最快只能在2月底的时候公诉到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可能要等到3月上中旬。
末代甲A疑案
南勇参与分赃
从知情人处获悉,8年前的甲A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该案件的主谋和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就是南勇,而他很可能因此面临死刑。
2003年的甲A联赛中,天津泰达以2比1战胜了上海国际俱乐部。当时,对于该场比赛中有黑幕的传闻就已经闹得满城风雨。直到2010年底,多名前上海国际俱乐部的队员被带走后,该场比赛的黑幕才彻底被揭开。
据传南勇策划了这场比赛的结果,并且亲自上阵“协调”该场比赛,最终他又从天津队支付的1200万费用中分得了相当比重的好处费。
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南勇此举恰好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法律规定吻合,在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犯罪的惩处则划定了“十万元以上”可以判处死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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