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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择校规定 民间团体提控

民间组织代表安雷昨天(21日)前往行政法庭控告教育部长和基础教育委员会秘书长,指教育部颁布捐款可选择好学校就读、教职工子女不必经过考试择校、对学校有突出贡献子女不必考试就读3规定违宪,同时对其他学生不公平。要求行政法庭下令取缔上述3违宪规定。

安雷表示,教育部基础教育管理委员会出台的2012年学生择校规定存在违宪的情况,主要包括3项规定,1、可以通过捐款的方式来选择就读学校规定。 2、学校教职工子女不必参加考试,即可在该校就读规定。 3、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子女不必考试即可就读规定。这3项规定违反了宪法第10、30和49条规定。所以他决定向行政法庭控告教育部长和基础教育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并要求行政法庭下令暂停执行上述3项规定。

安雷表示,上述3项规定除了违反宪法外,还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主要是对其他学校的教职工、学生、以及从事其他行业子女来说不公平。而且还可能造成恶性循环的情况,包括学生家长?了让子女就读好的学校,提前向学校捐款。或者民代、上议员利用职务为学校拉预算换取就读资格名额。

教育部长则表示,捐款规定与就读学生名额没有直接的关系,并强调有任何学校按照上述3规定录取学生,学生和家长可对该学校提出举报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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