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办事处副秘书长素帕丽女士昨天(14日)表示,日前结束的维护东盟地区公民社保国际会议,有来自10个成员国的代表出席,着重讨论东盟社保如何保障跨国劳工权益事宜。
素帕丽女士表示,有来自东盟10国代表参加的「保障东盟国民社保权益会议」,达成3项原则,包括:1、东盟国家应讨论前述保障东盟国家劳工社保权益协议,以在201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成形后,东盟成员国公民和劳工社保标准方面达成一致共识;2、跨国劳工也必须得到公平,与所在国家公民一样的社保权益保障;3、东盟国家应该扩大社保范围,各个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制度和标准。以上3个原则得到东盟10国的一致认同,但会议并未就三大原则做出表决性的决议。她将向社保管理委员会报告会议结果,之后再提交维稳委员会进行讨论,特别是签署社保东盟成员国国际合作协议议题。
素帕丽说,如果真正实施东盟国家社保合作协议,就必须对现行的社保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修改,与其他9个国家的标准一致。此外,还必须对合约的标准制度加以明确,比如社保时间核定、缴纳社保金标准、发放社保赔偿金的标准。不过最终要有社保管理委员会和维稳委员会来决定。
劳工部常务次长吉拉萨表示,泰国与其他东盟成员国将加强在外劳、制度外劳工管理方面的合作,但由于各个国家在人力资源和预算方面存在区别,所以必须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共识以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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