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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金店付出代价 匪囚7年打6鞭

冲到金店内抢劫的被告,与另一名同伙今日面对分别为抢劫以及协助隐藏赃物之罪名提控。动手抢劫的被告今午认罪后,被判7年监禁及6下鞭笞刑罚,而协助隐藏赃物的同伙被判罚款6000令吉或10个月监禁取代。
                  

劫金店付出代价 匪囚7年打6鞭

               

抢劫犯(手包扎者)及协助隐藏赃物的被告(后者)。

[馬來西亞这名30岁的劫匪莫哈默再夫巴哈利纳拉威,在今年9月19日大约下午4时25分,于亚答街一金铺以扳手击破柜台玻璃后,徒手抢走57岁事主的8条金链后,即刻逃离现场,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92条文,认罪后被判7年监禁以及6下鞭笞刑罚。

同党承认收赃

同样认罪的同伙为30岁撒米兹图阿卡玛,他被指在今年9月22日大约早上10时15分,位于甘榜吉他拉勿处,协助劫匪莫哈默再夫巴哈利隐藏3条从57岁事主金铺抢来的金链3条,重量分别为25.66克、21.42克以及25.66克,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14条文而遭提控。他在认罪后,被判6000令吉罚款或10个月监禁取代。
据事主报案时说,案发时他在柜台前的时候,突然有一名戴着全罩式黑色头盔及身着褐色夹克和黑色长裤的男子闯入店内,拿起扳手砸破柜台玻璃后,徒手抢走了柜台内的金链,而就在抢走金链的当儿,他也被玻璃割伤。
警方在9月22日早上6时左右成功逮捕涉案男子,同时也在其住处起获5条金链,以及若干干案时穿着的服饰,接着事主认出有关金链,以及血液DNA验出为被告所属,并将之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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