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决定,自二○一○年元旦起,将禁止明星为各类药品,营养品和食品代言广告,以杜绝中国大陆众多上述伪劣商品依靠明星代言而为消费者造成的巨大灾害。
让明星来为伪劣药品代言虚假广告,可称是一大发明。明星有「明星效应」,有一大批拥趸者,亦即所谓「粉丝」。「追星」没有什么不好,人是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人人都有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自由。但追星过头,成了狂热,就往往会出现偏差,以为明星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对的,因此,那个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也就应运而生。这于伪劣药品的制造商来说,当然是一本万利,而于明星来说,只要讲几句话,既上镜头又获利,可谓名利双收。但明星代言广告,不管真假,自有他的影响力。
多年前,笔者有次去大陆,一位老华侨朋友托我去大陆顺便帮他买一种专吃拉肚子的药,问他是什么药?药名叫什么?老先生叫不出来,只说是央视国际频道由赵本山广告推荐的那一种,似乎叫做什么灵?笔者不敢领教,告诉他,明星的话,靠不住,耀华叻路上药店的中国药多的是,还有驻店医生,不必去听赵本山的。这位老先生是有长年拉肚子毛病的,没几年就走了,笔者不由捏了一把冷汗,如果真的给他带了那个「什么灵」,如何说得清。
不法商人制造伪劣药品牟利
,是伤天害理,但那些明星们为了获取代言费,为虎作伥,不管死活代言虚假广告,妙舌生花,帮着不法商人一起骗人,其伤天害理实际上更甚。有一位名叫侯耀华的仁兄,是什么明星不太清楚,竟然一下子为十大伪劣药品代言虚假广告,从杜仲降压片到加拿大V6胶囊;由澳鲨宝到什么黄金九号,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代言费捞得风生水响,害的人也满坑满谷。这其间,媒体也是有相当责任的。代言人捞代言费,媒体捞广告费,各得其所,让生产伪劣药品的不法商人如虎添翼。更奇怪的是,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没有任何制约,只是对刊播虚假广告的媒体处以些微罚款了事。如今广电总局来个一刀切,也算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明星代言广告,本来并非什么坏事,人们尚可从明星代言什么样的广告,可以看到明星们道德品质的高下。著名歌唱家彭丽媛为艾滋病童代言公益广告,那种对受滋病童的一片关爱,感人至深。所以,彭丽媛的粉丝们,应该为他们的偶像感到自豪,而侯耀华、赵忠祥辈,他们的粉丝就得为他们的偶像感到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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