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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是香港繁荣安定的牢固基石

基本法是香港繁荣安定的牢固基石
      四月上旬以来,中国多地以各种形式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香港和内地的一些政界人士和学者专家,在纪念活动中就香港基本法十八年的实践过程,发表了各自的见解。鉴于多年来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一些条文因理解上的差异,而产生了这样那样的争端,一些少数派人士更利用了这样的差异和争端,把一小部分人带上街头,激化矛盾。所以,重新深入认识香港基本法,已经不再是仅仅香港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的事,整个香港社会特别是年青的一代,更应该认真地重温基本法,正确地以香港基本法这一治港的基本大法,来共同治理香港、治好香港。
      香港基本法共有九章,包括了一百五十九条条文和一章附则的二十二件附件。香港基本法经过起草委员会起草,又经过咨询委员会对两份草案的咨询,于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主席令,正式颁布生效。所以,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庄严的法典,是未来五十年间治理香港,建设香港的基本大法。当年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全部由香港人士出任委员,实际上已经体现了「港人治港」的那个原则。所以,综观香港基本法,不管千条万条,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港人治港」、「一国两制」。香港回归祖国,结束了香港一百五十五年「英人治港」的历史,揭开了由香港人治理香港的序幕。那么,港人治港,以什么原则来治港呢?就是以「一国两制」的政治原则来治港。所谓「一国两制」,就是在一个国家框架内的两种社会制度的并存。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所以「一国两制」,一国是前提,一国是两制的基础。离开了「一国」、否定了「一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就谈不上什么「两制」不「两制」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而香港与北京的关系,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所以,不管香港如何高度自治,香港特区政府还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还得直辖于中央政府。这在香港基本法中,是阐述得非常清楚的。
      任何法律,都是由人来制订的,也都是由人来进行阐释。所以,不同的人,不同的立场、观点,不同程度的理解,往往会对同样一条法律条文,作出不同的理解。对于香港基本法在香港十八年的社会实践效果来看,「一国两制」这种政制设想是可行的,也是成功的。香港至今保持了她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中央政府和所属各部和省市,没有人可以和敢于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自行管理香港的事务。对于有些人在基本法条文认识和理解上的差异和分歧,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可以争端,容许争端,真理是不怕争端的,只会在争端中越争越明。当然,这是理性的据理力争,共同的目标正是如何以基本法为准绳,一起来治理好香港。至于去年以来发生的那些占中、反水客之类的事件,只是少数人所为,不代表香港的主流民意,不能仅仅以此而认为香港人不爱国,香港人不欢迎大陆人。
      今天,我们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正是希望通过重温基本法,从而进一步深入认识基本法。全世界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侨华人,都希望香港这一颗东方明珠繁荣安定,永远发出她绚丽的光彩。而香港基本法,正是香港繁荣安定最牢固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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