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失实既误导受众,同时让记者声誉受损。真实性与准确性可以如何确保?
准确性对于一个记者的声誉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读者、听众或观众不信任你能为他们就事实作准确的报道,你就连做记者的最基本要求都没有达到。
作为一个记者,你同读者观众之间实际上有一个默认的契约。你去寻找和观察那些一般人不想或没有时间、没有渠道去发现的事情,然后向他们报告你寻找、观察的结果。
你要读者观众信任你所提供的是一个完整的真实画面,而不仅仅是一些事实的片断。你要他们信任你所作出的整体描述不会误导他们。
你承诺不会欺骗他们。
在寻找事实的过程中,你也许通过社交网站同读者观众合作。你可能让他们提供所拥有的专长和亲身经历或者做一些枯燥的工作,比如查找有关的文件、文章或用他们所了解的情况同官方的说法对比。
即便如此,保证所描述的情况不带欺骗成分也是记者的责任。
作为一个记者,你是以这种方法收集到的新闻和信息的管理人。仅仅说这些社交网站的信息是“可靠的”因此其“真实性”并不重要或者没有那么重要是不够的。
当然,所谓的“真实性”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它不同于准确性:准确地描述一件并不真实的事情是完全有可能的。“真实性”还同“核对”、“诚实”、“严谨”等一系列其它概念有关。
也许,要求记者做到的“真实和准确”也可以称为“承诺不欺骗” - 我们大多数人都明白被欺骗或被误导是怎样一回事。
我们也了解自己是如何不再信任那些好像不在乎是否欺骗了公众的人的。
准确性
不论你怎样理解“真实性”以及“事实”和“观点”之间的界限,“准确性”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概念。“准确性”不仅仅意味着那些可以核对的“客观事实”是正确的,例如:姓名、地址、出生年月、说过的话等等。“准确性”还意味着准确无误地体现所报道的人所表达的观点。
因此,如果你在文章中写道或在广播里说,“市长对在场的听众说,首都是国家艺术和文化的动力中心。” 这里你可能会在两个层面上出现不准确的情况。
首先是那些可以核对的“事实”可能出现错误。另外是报道所表达的观点可能有误。
讲话的人是市长吗?是他亲自发表讲话吗?你可以肯定你不只是看到了有关的新闻稿?他是否真的用了你报道中所用的词语?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记者经常会在处理这种简单的事实时出错,而这种错误最容易损害读者观众的信任和记者的声誉。
在报道观点的时候你也要同样小心。在上面的例子中,你应该问自己,报道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市长讲话的意思?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开玩笑,还是为了效果而有意夸大?他说这句话的前后是否还有其他的话会使报道的这句话的意思有所改变?
有见及此,在报道的时候你必须保证准确地报道或者引用有关的观点,准确地反映话语或观点所要表达的更广的含义。
从引语中删除关键词语,或把这句话放到不同的场合的做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原因是:这样做你用的字可能是准确的,但由于用在不同场合或删除了某个关键的形容词或限定用语,你可能已经把引语所要表达的意思歪曲了。
核对那些可客观地核对的事实并明确说明这些是“事实”是记者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一个记者,你还需要将这些客观事实同那些表达观点的部分区分开来。
陈述中的缺漏
作为一个记者,你还需要找出事实陈述中的缺漏 - 是否遗漏了显著的“事实”?比如说,听众对讲演的反应是喝倒彩,或者是大笑,还是在震惊中一片沉默?
报道中有哪些遗漏的事实是最突出的?
如果需要报道不同的观点,你如何表达各自的重要性?
如果在某一会议或某一活动中有明显的一致看法,你就要问自己,这是否意味着真正的共识,还是因为你没有碰到不同的观点?
纠正错误
作为记者,一旦意识到错误,你应该马上承认并予以改正。
新闻界因为不愿承认错误, 所以声誉不佳。
但读者观众非常清楚:他们信任那些能及时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新闻媒体,而不是那些自认为一贯正确的媒体。
无论如何,由于记者的任务就是对世界上发生的事做出真实而准确的描述,因此,如果描述中出现了错误,及时承认并予以修正是记者的道德责任。
及时纠正错误对一个网站特别重要,因为你的报道发表之后会在网上长期保留。报道的不准确很可能引致报道不公的投诉,甚至还会让你吃诽谤官司。
最有效的纠正错误的方法是要指明哪些地方报道失实,并将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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