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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以上干部月底起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政治局带头示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下称《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所谓“三严三实”,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消息,新近发布的《方案》要求,此次专题教育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方案》中明确了要着力解决的具体问题,分别是:

       第一类,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

       第二类,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

       第三类,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的原则是以上率下、示范带动。

       《方案》提出,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同时,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层提出要求。

       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

       《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

       《方案》提出,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内设机构党组织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今年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

       另外,《方案》指出,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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