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曼谷民代塔纳公布该党有关修订宪法问题的8项立场声明,包括﹕
1、禁止被法院判五年内不得参政的政治家参选草拟宪法委员会,或在5年期限为届满之前报名参选民代﹔
2、认同民会在未来的75天内甄选任命制草宪委成员,并在未来15天内公布初选者名单,及通过表决给予确定﹔
3、修订宪法完毕并交由全民公投前,必须在民会中进行审议,并获得民会多数民代的赞同表决﹔
4、修宪不能更动与皇室和皇权有关的任何条款﹔
5、不准许制定任何可赦免被法庭判处有罪之人罪责的条款﹔
6、不允许制定赦免尚未得到最后判决之人罪责的条款﹔
7、不允许在修宪过程中有削弱法院职权的条款﹔
8、不允许更动对政府执行检查监督职权的社会独立机构权利的相关条款。
塔纳表示,民主党会将此8点声明提交至民会,并在未来30天内进行审议并转交给修宪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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