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的《八旬老人勇救落水大妈,要求被救者找媒体宣传引争议》,犹如打翻了只五味瓶,读后什么感觉都有。“是找不着什么说的了吗?”
事情的经过颇为简单:“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
被救大妈的儿女质疑老人“救人的目的”乍看似蛮有点儿道理?但一细想,却不能不让人觉得“是过于想得复杂了”!首先,抱着“被褒奖、赞扬的目的”,能够在瞬间即生出“赶快救人”念头与举动的几乎不太可能会有——等琢磨清楚了,人恐怕也被淹死了;其次,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的对象,并非是个还会有什么“升职”、“获奖”、“牟利”、“捞取资本”欲望必要的82岁的老头儿;再次,即便是这确实见义勇为了的老头儿带有点儿“光彩荣耀”之心想要“宣传一下”,又有什么不可理解?这年头没什么“真实玩意儿”却被“宣传”得来云里雾里了的“精英”们还少了吗?眼下这事儿真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必要?
老头儿的“理由”确实算是个十分说得过去的理由:“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肯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你们小同志,不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的想法”;“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我经历的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没想到这一举动引来那么多的误解……”
鄙人相信,有这思想的见义勇为的82岁的老头儿,是不会为自己的“君子之腹”被些个“小同志”的什么“心”给“度”了而生气伤了身子的。反倒是一些个“小同志”真的该扪心自问一番:“对着个并没欺骗的做好事的八旬老头儿发难,自我的心真就那么‘公正’吗?”
不管怎么说,鄙人以为,“宣传”与否对这老头儿并不重要,但别再去为难这见义勇为的老头儿了!让老人家平平静静地去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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