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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个书把户口读没了,把选举权读没了,可悲啊!

我们原本是浙江温州农村户口,当时上大学,是政策强制性要求我们户口迁往学校,毕业后为了落户,我们办理了户口迁回手续,但户口性质却变为非农户口或居民户口,可又没分配工作,从而导致我们享受不到本村农业户口本应享受的待遇。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下降,工作难找伴随着收入降低。收入降低,但是城市生活成本却在逐年增高,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还跟不上。与城市相比,如今我们区(县)农村的吸引力在不断增长:回到农村后可以批宅基地、分地,土地价值在逐年增长,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村还为村民上医疗保险……但是,这些都是和农村户籍挂钩的,没有农村户籍,就没有这些利益和保障。
  1994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国家“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学生必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至学校,否则就不能上学,所以对于我们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2003年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以上两点导致的结果是,1994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地“农转非”。
  这样对1994年后录取的大中专学生极不公平,我们既丧失土地承包权而没有成为农民,也没有因为升学而得到工作,游离于城市和农村边缘,享受不到村民待遇,没有编制、没有发展空间,毕业返乡后与原籍地农村基层组织在承包土地、审批宅基地、征地补偿等方面出现利益之争,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
  大中专学生入校随迁户口,只是学校人口管理的一项变通的、临时的措施。它不同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我们大中专学生的户口去向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毕业以后,我们的户口还是要迁出学校的。说到底,我们农村大中专学生户籍“农转非”,不过是获得了一个城市生活的虚名,高消费、高房价让我们这群生活保障低微,生存环境脆弱的大中专毕业生透不过气来,人身尊严受到极大的伤害。
  人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都有自己的利益选择。在当前社会赋予了农民和居民不同的身份和福利保障后,无论是农民还是居民,都有一个趋利的诉求。农村户口可以享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拿到集体土地的分红,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子……,而这些是我们这群农村大中专毕业生享受不到而又渴求得到的。我们农村学生考上大中专院校后,虽然将户口迁至学校转为“非农”户口,但是在没有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待遇、依然生活在原籍农村前,我们应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应允许我们户籍“非转农”,享有村民待遇,这也是体现了宪法赋予的权利。
  陈书记,我们不断的信访想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但信访局的答案都是大同小异,他们的答案就是:“你好!所反映情况我们清楚,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为此我公安部门作了很多的调研,鉴于“非转农”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新的法规政策不是可以随意决定的,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提交给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在新规定下达之前仍按原有规定执行。请谅解。 ”
  网友的一篇文章,一针见血!
  “台州可以,为什么温州不可以?同是在中国,怎么会有两种政策?中国又不是松散的联邦制国家,这种事情本不应该发生。不该发生的也已经发生了,我们只能面对现实。静下心来,想想这是怎么回事。起先,还想不明白,后来,看到一篇采访报告,是新民周刊对台州市相关领导的采访。看完报道之后,顿悟。台州,作为中国的民主试验田,民主在台州已产生作用。
  有比较才会有优劣,有比较才会有判断。对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对一部分大中专学生的利益侵害,温州市的态度是:牵涉利益问题,中央没有政策规定,不好解决。台州市的态度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及时解决。不同的态度产生不同的结果,台州圆满解决了问题,虽然有争议,但也没有影响到社会稳定。即便有在上海民营企业打工的大学生把户籍迁回台州,大多数村民都能理解。某村民说:要是没考上大学去外面打工,也还是农村户口,不能让别人上个大学就把户籍给丢了。在这其中,政府的态度是决定性的。假如让村集体来决定这事,那就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政”,从而剥夺少数人的合法权利。而温州恰恰是这样的思路,认为非转农应该征求村集体组织的意见。这是什么道理呢?当初迁出户籍是强制的,不用村集体同意的,现在回迁就不强制了,要经村集体同意了?这不是变相设置回迁障碍吗?
还是让我们来听听台州有关领导的话吧。路桥区政府*******中心主任刘巧婵介绍,“1995年,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生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对于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一些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无法在城市立足,而同时,台州民营经济发达,村集体经济可观,大学生们因此纷纷回归故里。但这些孩子因为不是农村户口无法享受村民待遇,境地很尴尬。矛盾日益突出,引起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注意。在此背景下,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缓解这部分毕业生的生计压力和无法落户的游离状态,路桥区政府率先出台了“非转农”的规定。”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李晏子谈非转农政策:“现在对所谓“跳农门”的看法有点问题,现在高校灌输的都是城市思维模式,课程设置也是城市指向。实际上,学农业、园林的理应回农村,留在城市才是人才浪费呢。不要从户口迁移的角度思考,应该是从人才流动的角度思考非转农。”
  可以发现,路桥出台“非转农”政策有两个原因。一是的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且被政府注意到;二是人大和政协发挥了作用。中国宪法中关于民主的表述是人民通过选举人民代表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这件事情之中产生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也是意义重大的。它是民主的一个具体案例,当所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能够真正代表人民意志的时候,一个民主国家就诞生了,虽然现在还只是个例,但也是好的开始。我尤其赞同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的话:不要从户口迁移的角度思考,应该是从人才流动的角度思考非转农。这才是思想开明、为民负责的好干部。户口回迁农村或许会让一部分浑水摸鱼的人有机可乘,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应该要看到,当初的政策的确侵害了学生的正当权益。同时,还可以采取很多措施来防止浑水摸鱼。比如,在国家机关企事单位工作的不得回迁,回迁后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农转非,在城市拥有住房和稳定工作的不得回迁等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两地政府官员的领导魄力,温州是怕出现麻烦,不干不错,多干多错;台州是勇于承担,仔细论证,大胆行动。
  说到民主,就不能不提台州。台州有“三民主义”的称号。一是民营经济,二是民主政治,三是民生社会。论经济,台州排在浙江三甲之外,论民生,台州也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唯独民主政治,台州是先行者。台州的民主政治形式多样,最突出的是民主恳谈。民主恳谈,说的直白点,就是政府官员要和当地百姓定期协商,在沟通和交流中消除误解,增加共识。台州的民主恳谈曾引起美国媒体的注意,称之为中国的草根民主。草根民主虽然政治影响有限,但是对基层官员的心理影响是比较大的。文中两位台州干部,无疑要常常经历草根民主的过程,在其中学习协商民主的精神,自然就少了三分对立,多了三分理解。这正是温州的官所需要学习的。”
  此致
  敬礼!
  要求“非转农”大中专毕业生
  2010.10.7
  读个书把户口读没了,把选举权读没了,可悲啊!(二)
  附第二部分以下是我们的“十不满”:
  “1.自1994年开始,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均要求大中专生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否则就不能上学,所以对于我们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农转非”。
 2.但2003年后,国家政策却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大部分农村新生都没有“农转非”。
  3.以上两点导致的结果是,1994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的“农转非”,这样像我们1994-2003年入学的人极不公平,感觉是被政策剥夺了应得的利益。
  4. 在2005年9月,台州市路桥区政府就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据了解,早在2002年,台州的临海和温岭率先畅通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手续。
  同时,根据浙江省公安厅[2000]46号《关于进一步解决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对个别在城镇确无生活基础,而人实际居住在农村,且当地乡镇、行政村同意接收、办理后不会产生连锁反应的,经本人申请、辖区派出所调查核实,县(市、区)公安机关可批准其在农村落户。另外,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2002年2月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5.由于“非农”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我感觉到了严重的歧视。每年村里发点福利,由于没有我们的份,所以感觉自己是“黑市人”很自卑,而且其他人的言语和行为总能让我感到自己是低人一等的,因为同样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别人有,而我却没,我竟然被当做是外面的人!!!比如说村里要做农村医疗保险,村上规定农业户口可以免费,而我们这些“非农”却只因为这个原因要自己出钱。虽然钱不多,只有几十元钱,但却让我感到了严重的歧视。我可不愿意这种情形再继续下去了。还有,我感觉我已经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为已经好几年没人通知我参加类似的事了,村里人都觉得我们这些非农户口的是不能参与农村事务的,所以他们认为我不具有被选举权,他们不通知我参加选举也让我感到选举权的丧失。 另外,根据政策,像我这样的非农的住房权也被限制。因为市里的政策是非农户口的不允许在农村批宅基地,也许有人会说,可以到城市里买房呀。但现在的房价这么高,根本不是人住的,至少不是给我们这样的人住的。
  6.另外,既然我是“非农”户口,那为什么我也能享受 “农村合作医疗”?也许是政府在一些方面承认我是农民,又在另一些方面不承认我是农民吧。
  7.具我所知,除了我们这种由于读书而导致的“强制农转非”外,还有一些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农转非”,而他们这些“农转非”可以说是“主动农转非”,或“自愿农转非”。如:当时一些村民为了小孩上学或其他一些原因,通过在县城买房子或其他一些途径,自愿或主动把户口迁到城市里,从而变成了居民户口。但他们这些人是主动的,并且是自愿的,和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是由于当时政策的硬性规定而被“强制农转非”。
  8.如果政府解决了这一问题,出台和台州市类似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这样即便会使一些统计数据出现暂时的“倒退”,但我认为这是必需的,也是由于当时“读书要把户口迁到学校”这一规定而引起的“后遗症”,或者说是对我们这批没享受到“包分配”的“补偿”。因为2003年后入学的学子已经得到了“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即不必被强制“农转非”的“补偿”。而且,如果数据上的暂时“倒退”能换来这部分人的民心,我想也应该是值得的。
  9、据不完全统计,我市1994-2003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毕业生的户口至今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还有很多人挂靠在各乡镇集体户口。他们都是70后和80后,因为户口问题,他们结婚、子女就学甚至生存都成了问题。
  而且,近几年来,由于受村集体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民甚至有了 “嫁女不嫁口袋户,媳妇不娶口袋户”的思想。最后,我们无辜的孩子也跟着我们成了黑户,这是怎样的悲哀!还有我们中有一部分人的孩子都快到了上学年龄,这些孩子的户口、这些孩子今后的教育问题,不得不让我们焦虑。
  10.我觉得,如果我们这部分人“非转农”,并不会造成利益的冲突,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原集体的成员,是由于上学读书,大中专学生入校随迁户口,只是学校人口管理的一项变通的、临时的措施。它不同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我们大中专学生的户口去向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毕业以后,我们的户口还是要迁出学校的。所以我认为不会造成利益的冲突,否则台州也就不会出台这个政策了。”目前根据台州丽水官方的统计,非农转农政策实施后利大于避,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拉近了城乡经济的差距。当地村民的一句话也反映了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一些村民也对记者表示了他们的矛盾心态,他们坦言,大学生“非转农”,对村民的利益确有影响,说没有意见也不客观,但折算到每个村民头上微乎其微,“考虑到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想想也就不去较真了。再说了,人家读了几年书又回到农村,你凭什么拒绝他的村民待遇?如果他没有考上大学,那还不是一样在外打工,一样享有村民待遇?”

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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