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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女子跳楼者的良心何在?

2日上午9点过,一年轻女子独坐在成都市三圣街某酒店6楼的窗台上,试图跳楼轻生。经警方和消防官兵近5小时的劝说,最终该女子放弃了跳楼。从该女子坐上窗台,直到被警方带离,楼下围观者的起哄声不断……(《天府早报》1月3日)
  楼上的女子生命危在旦夕,而楼下那些可耻的看客们却怂恿她跳下来,给警察开展营救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那些看客们令人作呕的表演吧:女子在楼上要跳下来,楼下却热闹非凡,谈笑声一片,围观者中有人起哄着“哦哦,快跳”,有人拿出手机来拍照摄像,还有人甚至打电话要朋友“快点过来看热闹”…… “她哪里是在跳楼嘛,根本就是在作秀,要跳就不会等到警察来”,“就是嘛,要跳早跳了”,“她怎么还不跳啊?”……围观者中,不时有人发出这样的议论。而在楼上,年轻女子的情绪变得越来越烦躁,数次做出要跳楼的姿势。几名骑车路过的男子在观望几分钟后,竟嘻笑着说“假打”,然后还冲楼上大吼:“跳噻,跳嘛!”警方好几次干预,起哄声才停了下来。在街对面的一栋民房的5楼上,一年轻男子还坐在窗边弹起了吉他,边唱边看。现场围观者越来越多,甚至有过路的汽车驾驶员也摇下车窗把头伸了出来,整条街道被堵得水泄不通。警方不得不分散一部分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如果要采取行动的话,必须疏散人群,防止激化当事人的情绪”。
  呜呼,年轻的女子站在6楼想要结束生命,在楼下围观者竟然怂恿她跳下来,这样只有在影视作品中才能看到的情景,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啦,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我禁不住要问一声:谁不是父母生、爹妈养的?谁没有兄弟姐妹?如果想要跳楼的女子是你们的亲人,你们还能做出这样没有人性的举动吗?古人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面对想要跳楼自杀的女子,可耻的看客们不是积极救助,反而鼓动她轻生,人与人之间冷漠到这种地步,怎能不让人悲痛欲绝?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以德治国方略,大力开展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仍然有一少部分人信奉金钱至上的原则,把人与人之间的纯洁关系演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如果对他们没有好处,哪怕是有些人的生命遇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也不会伸出援助之手,而是沦落为可耻的看客,并且以此来寻求变态的快感。这样的现象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我们必须加大以德治国方略的力度,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尽快改变这种不良的现状。否则,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何谈起?岂非成了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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