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委员宋诗女士11日透露,中选会已驳回上议员良盖指控31名遴选制上议员资格违宪的案件,由于新宪法有一项「暂行规定」,允许上一任上议员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可以辞去上议员职务之后重新参加上议员遴选。至于上议员乃萨(高梧桐)的情况与31名上议员的情况完全不同,中选会上周裁定高梧桐资格违法,必须被撤职,如果最高法院受理中选会的诉讼案,高梧桐必须暂停行使上议员职责。
宋诗女士指出,上议员良盖之前向中选会投诉,31名遴选制上议员资格不符合宪法的规定,由于这31名上议员是在2007年版本宪法生效后,辞去上议员职务重新参加遴选,不符合宪法规定上议员必须离职至少5年后才能复选的规定。但中选会委员评审后一致认为这31名上议员资格不成问题,因为宪法中有一条暂行规定,允许上一届上议员辞职后重新参选。所以中选会决定驳回良盖的诉案。
宋诗说,至于高梧桐的情况,与31名上议员的情况不相同,高梧桐是前一届上议员,从离职到重新当选间隔不到5年,良盖的指控有道理,所以中选会裁决高梧桐失去当选资格,并提交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法庭进行审理判决,如果法庭受理此案,高梧桐必须暂停行使上议员职务,直至法庭作出判决。
此外,中选会还决定刑事起高梧桐以及泰国律师公会,理由是提名高梧桐出任上议员的审核委员会都是法律专家,高梧桐本人也是法律专家,但仍涉违宪,是明知故犯,法律规定也情况必须按刑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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