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将对上周四发生火患的曼谷酒店采取法律行动,若有罪,该酒店的业者将面对3个月的监禁或罚款6万泰铢。
位于曼谷市空兑区(Khlong Toei)的公园大道酒店(Grand Park Avenue Hotel)8日晚上失火,造成2名外国游客死亡,20多人被浓烟呛伤。
死者是一名俄罗斯妇女和一名亚洲籍男子,另有23人受伤,除了4名泰国人,其余都是外国人。大火从5楼的一个会议室开始烧起,滚滚浓烟蔓延到客房。
曼谷大都市管理局将向警方提交诉状,对该酒店采取法律行动。空兑区主管维帕拉说,该酒店“因为触犯建筑法而将面对法律行动”。
之前的报道称,该酒店曾向当局申请装修停车场的准证,但获准后反而兴建了会议室;另有报道称,曼谷市副市长提拉宗到灾场巡视后表示,失火的那层楼没安装喷水灭火系统,而且天花板也太低。他还说,按设计图看来,该层楼原本可能是个停车场。
他指出,该酒店原是一栋住宅,业主在1992年申请改为酒店。根据泰国1992年的建筑安全管制法,在1992年之前竣工的建筑物无需安装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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