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春,周作人随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联名请辞而解职下台,许宝骙和张东荪(此时王定南被日本宪兵逮捕入狱了)故伎重演,用伪北大工学院院长王谟顶掉了他们十分反感的政客何庭流。王谟在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任上仅待了两年多时间,并未干过祸国殃民的坏事,光复后,却被国民党政府以汉奸罪处决了。这件事一直令许宝骙耿耿于怀。与王谟的死于非命相比,周作人只被国民党政府判处十年徒刑,应该说是冰火两重天了。
许宝骙的证词极具史料价值,许多人正是据此推论周作人不该定性为汉奸,而应平反为打入敌伪政府高层的进步人士。周作人对许宝骙的地下党员身份是否知情?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但他帮助过李大钊的遗属,知道此事的人比较多,这是他手中紧握的一根救命稻草。于浩成的《关于周作人的二三事》证实了这一点:日军战败投降之初,周作人为避祸计,曾有意投奔解放区,他委派伪北大教授赵荫棠到张家口与于力(于浩成的父亲,晋察冀边区参议会副议长)接洽,算是投石问路。此事被晋察冀边区参议会议长成仿吾一口否决,毫无通融的余地。赵荫棠有辱使命,就留在张家口的一所中学教书,没有及时返回北平。解放区不肯接纳周作人是不愿沾惹包庇汉奸的嫌疑,以免授人以柄,在舆论上处于被动地位,这也是不难理解的。周作人帮助过李大钊的遗属是实,但功不抵罪,资不抵债。
周作人出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有何作为?外界盛传,日本人将进步青年关在北大沙滩大楼,夜半拷打号哭之声惨不忍闻,周作人装聋作哑,漠然视之。此说最令人切齿寒心。事实如硬币,当然还有另外一面。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第二天,日军迅速进驻燕京大学,将代校长陆志韦和教授张东荪、赵紫宸、邓之诚等人集中起来,准备治以“通敌”之罪,将他们打入大牢。陆志韦急中生智,赶紧叫人去通知周岂明(周作人),请他援手施救。周作人在敌占区的缓冲和维护作用显然被不明真相的外界低估和抹煞了。
抗战胜利之初,周作人理应杜口防嫌,闭门思过,他却抱有幻想,希望国府文教部门的接收大员沈兼士派他到东瀛去接收被日本军方劫掠的文物。如此天真确实令人啧舌。当时,胡适尚未归国,傅斯年代理北大校长,他对北平学界的汉奸(尤其是在伪北大任职的教授)深恶痛绝,务为驱除,周作人即被傅斯年亲手开除教职,因此他对傅胖子恨之入骨,多年后笔下仍要肆其楚毒,鞭尸而后快。国民党军队撤离南京之前,蒋梦麟、叶公超等人念及故友情谊,曾到南京老虎桥监狱去探望周作人,并未因为后者遭到举世唾弃而置之不理。不争气的朋友毕竟还是朋友。
1949年7月4日,周作人给中共中央领导人写了将近六千字的长信,为自己洗刷罪名,他踌躇良久,迟至翌年才寄出。唐弢看过周作人的那封亲笔信,有关苦茶先生的“丑表功”,他在《关于周作人》一文中是这样叙述的:“周作人为自己辩解的最根本的一条,便是说自己反对‘说空话’、‘唱高调’,主张‘道义之须事功化’。因此与其‘跑到后方去,在那里教几年书,也总是空话,不如在沦陷中替学校和学生做得一点一滴的事,倒是实在的。我不相信守节失节的话,只觉得做点于人有益的事总是好的。名分上顺逆是非不能一定,譬如受国民政府的委任去做戡乱的特务工作,决不能比在沦陷区维持学校更好’。”周作人在信中列举了自己的多项功劳:出面保全了北大理学院的房子,收回了北大图书馆、文史研究所以及北平图书馆。似乎忠实践履了他的“勿怕死是要拼命做事”的一贯主张。最可见他四两拨千斤之功力的辩解是关于自己出任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一职的那段文字:“及汤尔和病死,教育总署一职拟议及我,我考虑之后终于接受了。因为当时华北高等教育的管辖权全在总署手里,为抵制王揖唐辈以维护学校起见,大家觉得有占领之必要。”好一个“占领”,简直就有“灭此朝食”的气概。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信中引出儒家的三大叛徒——汉朝的王充、明朝的李贽、清朝的俞正燮——来为自己辩护,他说这三人都反对封建礼教,“疾虚妄”,“离经叛道”,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他的意思不言而喻,所谓“贞士守节”,那只是封建糟粕,他既然是儒家的叛徒,不守节又有何不可,有何不妥呢?太奇怪了,周作人是淹通群学的文化精英,对中国人的心理痛点不会不清楚,国难当头,归附外寇,即使是将以有为,事后也绝对不可能得到国人的原宥和宽恕。他要做儒家的叛徒,却变成国民的公敌。这样的逻辑推导一点也不复杂,倒是他的自我辩解在主流文化背景下显得过分苍白。
建国后,新政府该如何对待周作人?这个问题,胡乔木和周扬都请示过毛泽东,伟人的意见是:“文化汉奸嘛,又没有杀人放火。现在懂古希腊文的人不多了,养起来,让他做翻译工作,以后出版。”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有了最高领袖的这句话,周作人如获大赦,一度槁木逢春。据文洁若(周作人译稿的责任编辑)回忆,周作人着手翻译古希腊的经典著作,定期从人民文学出版社预支稿费(起初是每月二百元,后来提至每月四百元),但出版时只准署名周遐寿或周启明,不许署名周作人,这一刚性规定令周作人的自尊心感到很受伤,他认为官方对他实施了默杀的手段。周作人的生活待遇可算优厚的了,比当时的普通老百姓强出一大截,但他仍将自己收藏的文物字画寄到香港去售卖,与海外友好通信,也多半是叹老嗟悲,诉苦道穷,自谓“乞食为生”。他还用“长年”(绍兴称地主家的长工为长年)的笔名在小报上发表文章,暗示外界他只不过是在做一份苦工而已。周作人是鲁迅的胞弟,他吃鲁迅饭的优势举世无双,无人可望其项背,他撰写了大量的回忆文章,结集出版,仰仗生前失和的兄长又找回了昔日文豪的一点落日余晖。他回忆从前兄弟反目,有过这样的表白:“我也痛惜这种断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总只有人的力量。我很自幸能够不俗,对于鲁迅研究供给了两种资料,也可以说对得起他的了。”周作人应该清楚,伤口一旦形成,别人牢牢盯住的就永远只是那道刺目的疤痕。尽管从客观上来讲,他所提供的原始回忆和独到见解价值远远超过许多鲁迅研究专家所做的无用功,但他的角色却是最为尴尬的。
林语堂在《两个鬼》一文中说,每个人的心头都住着两个鬼:“其一是绅士鬼,其二是流氓鬼。……这是一种双头政治,而两个执政还是意见不甚协和的,我却像一个钟摆在这中间摇着。”有时,流氓鬼会占据优势,有时绅士鬼也会抢得上风。周作人的口头禅是“怪好玩的”,因此得诨名“怪好玩先生”。有两个鬼时不时在心中绊嘴和打架,他是否也觉得怪好玩的?绅士鬼终究敌不过流氓鬼的胡闹,经不起它的怂恿,而至于一同堕落,一齐跳入粪坑,那就半点也不好玩了。周作人素来痛恨奴化,而甘心去做日伪政权的傀儡,最终还是让流氓鬼抢得先机,敲响了得胜鼓。
在《泽泻集》的自序中,周作人说过类似的话:“戈尔特堡批评蔼理斯,说在他里面有一个叛徒与一个隐士,这句话说得最妙;并不是我想援蔼理斯以自重,我希望在我的趣味之文里也还有叛徒活着。我毫不踌躇地将这册小集同样地荐于中国现代的叛徒与隐士们之前。”叛徒的角色似乎比汉奸更周正些许,但也是极其危险的,俟周作人看清隐士和叛徒都不可高调去做时,他已经丧失资格扮演这两个角色中的任何一个。
南宫博的《于〈知堂回忆录〉而回想》一文中颇有回护周作人并为之开脱的意思,他这样写道:“要知政府兵败,弃土地人民而退,要每一个人都亡命到后方去,那是不可能的。在敌伪统治下,为谋生而做一些事,更不能皆以汉奸目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并不是叫口号之易也。何况,平常做做小事而谋生,遽加汉奸帽子,在情在理,都是不合的。”这样的辩护于普通人确实有用,而且通情达理,可是周作人不是普通人,其影响力之大超乎寻常,他也不是“做做小事而谋生”,他出任的是伪南京国民政府委员、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
周作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是百年身,他丧失气节,趋奉敌寇,始终无法取谅于仇日憎日情绪异常炽烈的国人。儒家讲求恕道,而真能慈悲为怀的恻隐者和大度者却只是相对沉默的极少数。胡适是不折不扣的自由主义者,其多所包容的海量举世公认,沈兼士曾出面求情,希望他为周作人的汉奸问题向全社会发出谅解的呼吁,他对这个不情之请回复的并非“Sorry”,而是一声断然否定的“No”。
相比于“汉奸”的刺眼标签,也许我们称周作人为“叛徒”更为稳妥。叛徒的下场又能比汉奸好到哪儿去呢?“文革”之初,正值周作人生命的暮晚时分,他含垢忍耻,欲求“安乐死”而不可得,遭到非人的折磨(八旬老翁挨红卫兵皮带抽打),爱子致残,图书被毁,手稿被抄,八道湾的大宅院被瓜分,困毙于自家的小杂屋,骨灰下落不明,他所付出的代价足够高昂和惨痛了。钱谦益卑躬降清,后悔无及,早已成为翻不了身的咸鱼。周作人觍颜事寇,自作聪明,盖因心太冷,对国家的前途极度看灰,对日军的战斗力过于迷信。这就很难说他是一位智者。“读书太多,结果脑袋不是自己的了”,用这话去形容他,不会有太大的偏差。从感情上讲,周作人极端亲日。钱钟书的中篇小说《猫》中有个人物叫陆伯麟,影射的笔触百分之八十指向周作人,“除掉向日葵以外,天下怕没有像陆伯麟那样亲日的人或东西”,这样的写照画皮还画骨。周作人至死也没弄明白,日本那么“明净直的民族”何以对中国总拿不出善意,只拿出恶意,“而且又是出乎情理的离奇”。鲁迅一字以骂之“昏”,还真是没骂错。但无论如何,周作人罪不该死,更不该是那种受尽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惨死。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依附纳粹,为希特勒捧场,虽在欧洲臭名远扬,为人所不齿,二战后一度失去教职,但他并未受过任何肉体的折磨,安然活足八十七岁,寿终正寝。两相比较,周作人遭遇之惨,令人叹息。
周作人留下的遗嘱中有一句断言:“人死声销迹灭最是理想。”但对于他来说,肉体的死亡仍不是终结,他长留在世间的精神生命仍将受到无休无止的拷问,这才是未竟的悲哀。极左的“法官”主张因人废文,极右的“法官”甚至称赞他为瑕不掩瑜的“圣哲”,似乎施施然到孔庙去吃冷猪肉也完全够资格。钱穆治史,主张对古人对前人多表两三分同情。说白了,就是要讲点恕道。耶稣死前完全宽恕了那些加害于他的恶人,恕道之难就在于需要这种大悲悯大宽容的宗教情怀作为基石。哪怕他开门揖盗了,认贼作父了,你也要能够宽恕他。因此在周作人的“汉奸问题”上,今人肯用点恕道才行,因人废文大可不必。钟叔河先生在《知堂集外文》序言中写道:“陈婆虽有麻子,所烧的豆腐固未尝不好吃也。”此论堪称公允。然而众口难调,世间也有高手认为周作人的文章并不给力,掉书袋太多,追求趣味而事与愿违。钱钟书曾用小说家而非学者的尖刻笔锋酷评过周作人,可谓极揶揄之能事:“他主张作人作文都该有风趣。可惜他写的又像中文又像日文的‘大东亚文’,达不出他的风趣来,因此有名地‘耐人寻味’。……读他的东西,只觉得他千方百计要有风趣,可是风趣出不来,好比割去了尾巴的狗,把尾巴骨乱转乱动,办不到摇尾巴讨好。”钱钟书谑而至于虐,这个“狗摇尾巴骨”的新奇比喻用得是否高明?读者的意见恐怕也不会一边倒吧。
“悲歌自觉高官误,读史应知名士难。”在中国历史上,“半截人”(前半生誉满天下,后半生谤满国中)的名单可以开出一长串,周作人无疑是其中的典型。盛名之累不可小视,过得了生死关的人竟过不了舆论关,强悍的舆论何尝不是起落无情的断头台,根本不由分说。历史的“公正”绝对可靠吗?在若个谜题面前,它也是大犯躇踌的,难下其准确判断。
我想,周作人纵然具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惊天勇气,也过分高估了自己清空地狱的能力。一旦身心堕入阿鼻之中,再想挣扎着爬出生天,挺直身架,洗净污点,就是去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周作人常在人前和文中自称“我是和尚转世的”,这也无济于事啊,毕竟他不是地藏菩萨。
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