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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瓜分了“中国”与“人民”?


在中国,某些名称属于“专有”名词,普通人不能随便使用。要使用也行,必须得到国家专门机构的授权。比如,“学院”要改名为“大学”,必须经过教育部的审批;创办一家公司,要以中国或某省字样冠名,也必须通过审批。中国号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在彰显“中国”境内的“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包括哪些人?定义权当然不在老百姓。老百姓更无权自封为人民。“中国”和“人民”都是神圣的名词,有哪些单位和机构可以使用它们呢?
  “中国”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原文为“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古时,“邦”与“国”同义,“大曰邦,小曰国”。“中国”的含义即为“中央之邦”、“中央之国”。中央之国地位独特,它是世界的中心,在万邦中处于领导地位。在出土文物中,“中国”一词最早见于西周初年的青铜器“何尊”铭文。铭文记载了周武王在灭商之后营建东都的重大决策,武王祭告上天说:“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薛(乂)民”,意欲建都于天下的中心,从这里统治万民。从汉代开始,各个王朝均自称为“中国”,以示自己在文化、政治上的正统地位。如南北朝时期,南朝自称为“中国”,把北朝叫做“魏虏”;北朝也自称为“中国”,把南朝叫做“岛夷”。
  辽与北宋,金与南宋,都自称“中国”,而不承认对方为中国。清朝后期,清廷开始在对外交往中用“中国”代称自己,最早记录是1842年的《南京条约》。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英文全称RepublicofChina,简称China(“中国”)。至此,“中国”一词成为具有近代国家概念的正式名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继承了“中国”这一具有3000年历史的概念。
  进入现代社会,“中国”一词仍然没有褪去它神圣的光辉。在中国,只有少数特权单位有权用“中国”冠名称呼自己。除了国家机构、国家党派、部分国家批准的团体,能够使用“中国”冠名的主体是大型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工商局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有四类企业可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分别是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使用“中国”字样冠名,还必须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出核准申请。这意味着,除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外,其他企业不能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
  不难发现,像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中国石化、中国银行、中国一汽、国家电网、中国铝业、中国五矿、中国核工、中国大唐、中国航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化工、中国中纺等等这些以“中国”字样冠名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大型国有企业。
  似乎有人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不能代表中国,只有国企才能代表中国形象。这也许是民企难以获得“中国”字样冠名的一个原因。实际上,很多民营企业都在跨省市经营,很多民营企业的产品早已打入国际市场。陈旧的思维方式却使人们不能继续“解放思想”,企业命名方面不能做到实事求是。不打破守旧的思维方式,“国企瓜分中国”的局面恐怕万难改变。
  有一个小故事:某人到法院办事,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他便指着墙上“为人民服务”的牌匾说,“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吗?”法院工作人员立刻斩钉截铁地反驳道,“你是人民吗?你有资格代表人民吗?我们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原来中国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人民”。
  “人民”在西方是很神圣的一个词。林肯说,一个政府应该“由人民组成,由人民治理,为人民工作”(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这是对现代政府职责、由来、功能的经典定义。实际上,“人民”政府、民主制度是现代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根本来源。无疑,清朝以后,这一理念也成为中国人的共识。只需稍加留意就能发现,中国的国家机器贴满了“人民”的标签。比如,它的行政机构叫“人民政府”,司法架构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咨询机构叫“人民政协”,军队叫“人民解放军”。国家机器的官员和成员叫“人民公仆”、“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代表”、“人民子弟兵”。
  政府还把各种职能部门和一些单位以人民的名义命名,比如“人民大会堂”、“人民医院”、“人民商场”、“人民公社”、“人民公园”、“人民英雄纪念碑”。即使对政府功能的描述也比林肯更上一层楼,其经典陈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满天下,可惜的是中国的普通老百姓无权自封为“人民”,在特殊的年代,甚至国家主席都没有权利声称自己是人民。“人民”的唯一合法使用权属于中国政府及其各部门。
  中国自近代开始学习西方,既学了人家的政治学,也学了人家的民主制度。在实践层面,中国往往是把人家的先进思想同自己固有的封建思想进行创造性的综合,颇有中国特色。在西方,“人民”是具体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是“人民”。到了中国,“人民”就变成了抽象的实体,每个人都不是“人民”。这会有什么后果呢?在西方,没有人可以随意“被代表”,即使美国总统也只能代表美国政府,而不能代笔美国人民;在中国,无论什么货色都很容易声称“代表”中国人民,借人民的名义行事,狐假虎威。
  今天有谁还记得,之所以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因为人民对各种事务的看法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的,所以全国人大代表才会坐在一起开会协商,寻求妥协的方案。如果说有什么可以代表中国人民,那也只能勉强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有哪一个人说,他要代表中国人民。那很显然,他是在僭越权力,在冒充全国最高权力机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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