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发展的名义下,损害的是民众的利益,这样的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贵州茅台镇以建白酒一条街提升形象为由,5月1日突然通知百家商铺,要求在2天内搬迁,经济损失没人管。许多商户未按时搬迁,镇政府派出由城管等组成的执法队,每天巡查阻止这些店铺营业,甚至强扣店铺货物,拿棍锤砸东西。(据央视《焦点访谈》)
突然通知、2天内搬迁、补偿不到位、强制拆迁,一个不讲道理的“流氓”形象,跃然纸上。是谁给了茅台镇这样胡作非为的胆量?要知道,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是中纪委、监察部的通知,以及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都严格禁止这种蛮不讲理的行为。茅台镇怎么就敢不顾影响、率性而为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违法吗?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程序和方法都有问题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会遇到利益受损的商家抵制的吗?不,他们应该知道,但是,在“发展”的冲动下,一切都要靠边站。
不错,强制“搬迁”行动目的是为打造“中国第一酒镇”的品牌,发展动因可能没有问题,但如果在发展的名义下,损害的是民众的利益,是政府的公信力,这样的发展,还有什么意义?茅台镇这种借酒装疯的举动,不知道是真醉,还是装醉。
现在有个潜规则,强拆者早就做好了善后的准备:抛出替罪羊,将其免职,以此应对舆论风波。待风平浪静之后,再使其悄悄复出。茅台镇打的不外乎就是这个小算盘吧。
让茅台镇“醒酒”的办法很简单:立刻叫停,补偿不到位不能强拆。对地方主要官员严厉问责,让他偷鸡不成再蚀把米。这样,看谁还敢如法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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