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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看车费 垄断下的蛋

违规司机办理超限运输证,只需数十元,罚款不过2000元,但是看车费却要5万多元。有网友评论道:抢钱,有些人比强盗在行。
匪夷所思,5万看车费从何而来?
11月11日晚,司机闻先生从南京运送货物前往包头,由于货物超宽2.1米且无超限运输证,在北京北六环辅路附近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24日,闻先生办理好超限运输证取车时,被要求交5万余元的看车费。25日,首发集团安畅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缴费不能取车。让闻先生大吃一惊的是,22日,安畅分公司工作人员要求他缴纳3万多元看车费。他觉得难以接受,在协商过程中,看车费却直线上升。25日下午,安畅分公司负责业务办理的工作人员告诉闻先生,截至24日,看车费已达到51181.02元。
工作人员称,看车费包括人工费、出车费、管理费等,依据物价部门定价,单笔工作量费用为516.98元。12日至16日的5天中,日夜有一辆车看护,每天3趟班,产生15个工作量;17日至24日8天,则每天白天3辆车、夜里4辆车看护,产生84个工作量。合计99个工作量共51181.02元。发改委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称,看车费中的这几项内容不属于发改委定价范围,而是市场定价,如果消费者对价格不满意,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强迫交易,强行扣车怎成市场行为?

在天价看护费的背后却存在着种种令人质疑的地方。首先,闻先生的货车并没有被停到正规的停车场里,而是被开到了北京北六环外的一处尚未完工的高速公路上,车停到路边,由四辆车团团围住,车为什么不停到停车场而非要开到一座“断头路”上,这让人不得不质疑;其次,首发集团安畅分公司并没有得到闻先生的允许就将车“看护”起来,事后索要天价“看车费”,明显涉嫌强迫交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早就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但在逐利冲动下,相关部门跳到幕后,打着商业服务的幌子,天价收费自然就穿着制服、开着收据汹涌而至。虽然对看管车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有关拖车的规定完全可以做一借鉴。即便闻先生同意由首发安畅分公司代为看管车辆,却没有在事先告知所需看车费用,而事后又强行索要高价收费,显然违背了自愿、公开、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属于带有强迫性质的乱收费。
企业越权,安畅公司没有权力扣留车辆

法律界人士表示,首发集团及其下属的安畅分公司是企业,并非执法单位。在车主和路政或交警部门完成相关手续之后,该公司没有留滞车辆的权力。在该公司为其提供看护车辆服务时,并非由车主委托,并且价格也未提前告知车主,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该公司应该允许车主取车,对于看护费的纠纷,则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安畅分公司及其母公司首发集团都属于企业性质,只有经营服务业务,却没有处罚权利,本就无权扣押或滞留车辆,那么代为看守车辆就属于提供市场化服务,需要遵循自愿交易原则。而即为市场化服务,就应该有多个企业主体自由竞争,从而形成市场化价格,否则就会造成市场垄断,价格自然要超出正常水平。从本案报道来看,并未出现其它企业可供闻先生选择,那么,首发安畅分公司是否在看守车辆这项服务上构成垄断,造成不公平竞争呢?

Υ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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