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网友“永康老邓”发布微博:22日晚上7点左右,在永康时代广场二楼女装区发现一女小偷,偷了店主手机被发现后企图逃跑,后来被抓了回来。附近店主们对女小偷又是剪衣服又是剪头发,以解心头之恨,最后小偷几乎裸露上体。该小偷自称自己怀孕了,没办法才来偷的。
微博上,偷东西的女子蹲在角落,白色上衣被人用剪刀从背后剪开,其中一张图片上,该女子上身几乎已经全裸。
记者核实: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永康闹市区的时代广场。事发服装店老板胡小姐说,4月22日晚确实抓住了一个女小偷,被偷手机的主人是胡小姐的朋友小施。
4月22日下午6点多,我约了小施和几个朋友去洗头,请一个小姐妹代为看店。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店里来了很多客人,小施见我忙不过来,于是帮忙招呼客人,随手就把黑色iPhone手机放在店里的桌子上。
过了一会儿,小施回头一看,一个女人伸手拿走了她的手机,随后转身离开。小施愣了一下,马上追了出去。
见小施追上来,小偷跑了几步,把手机扔了。
捡回手机后,小施还是气不过,就叫我一起追小偷。绕了大半个商场,我们在一楼抓住了她,把她带回店门口,小施也报了警。
之后,周围店主和路人都围了过来,当时很混乱,也不知道是谁把她的衣服剪了。
永康西城派出所民警说,接到报警后,于当晚7点半左右赶到现场。
民警看到,当时女子身上的衣服已被剪破扔在一边,很多群众围观。
有市民告诉民警,该女子自称怀有身孕。“我们带他去永康第一市人民医院检查了,发现确实有2个月的身孕。”办案民警说。
但民警并未从她身上搜出赃物,商场监控也没有拍到作案过程,因为证据不足,警方对该女子进行教育后,已经将其释放。
cafebox:小偷虽然可恶,但也不至于把她的衣服剪成这样吧。
潇湘and水云:店主你们比小偷更过分,偷东西是有错,难道你们的行为就很对?
亲爱的我是爱你的尛玥:曾被偷手机和钱包的我表示,小偷是真的很可恨。不过既然东西追回来的话,骂几句就好了。这样形象真不好。
红峰微博:要是把你的东西偷了,你们就不会这么说了,俺前天刚被偷了刚买一个多月的苹果手机……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告诉记者,不管那名女子是不是小偷,剪衣服的做法都是不合适的。
戴毅律师说,从道德上说,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不合乎道义;从法律上说,如果对他人侮辱行为情节严重,达到公安立案调查的程度,就可以构成侮辱他人人格罪。
但他也表示,围观群众的行为情有可原,“归根结底,我国现行法律对小偷的惩罚和教育功能不够,犯罪分子利用小孩、孕妇进行盗窃,法律很多时候拿他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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