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专版(第八期)
主编:高翊凯 2012,8,5
国学讲坛:走进《大学》(二)
(注:由于本人7月在外地旅行,未能按时出刊,如今延迟到8月,希望读者理解。)
3、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未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译文】之所以说平治天下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是因为,在上位的人孝顺老人,老百姓就会孝顺自己的父母,在上位的人尊敬长辈,老百姓就会尊敬自己的兄长;在上位的人体恤救济孤儿,老百姓也会跟着同样去做。所以,品德高尚的人总是实行以身作则,推已及人的“絜矩”之道。
如果厌恶上司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下属;如果厌恶下属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上司;如果厌恶在你前面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后面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后面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前面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右边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左边的人;如果厌恶在你左边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在你右边的人。这就叫做“絜矩”之道。
《诗经》说:“使人心悦诚服的国君啊,是百姓的父母。”老百姓喜欢的他也喜欢,老百姓厌恶的他也厌恶,这样的国君就可以说是百姓的父母了。《诗经》说:“巍峨的南山啊,岩石耸立。显赫的尹太师啊,百姓都仰望你。”治理国家的人不可不谨慎。稍有偏颇,就会被天下人推翻。《诗经》说:“殷朝没有丧失民心的时候,还是能够与上天的要求相符的。请用殷朝作个鉴戒吧,守住天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说的是得到民心就能得到国家,失去民心就会失去国家。
所以,品德高尚的人首先注重德行修养。有德行才会得众,得众才能保有国家,保有国家才会拥有财富,拥有财富才能不竭用度。德是根本,财是枝末,假如把根本当成了外在的枝末,把枝末当成了内在的根本,争掠的百姓们就会互相抢夺财富。所以,君王聚财敛货,民心就会失散;君王散财于民,民心就会聚在一起。这正如你说话不讲道理,人家也会用不讲道理的话来回答你;财货来路不合义,总有一天也会不合义地失去。
《尚书·康浩》说:“天命是不会时常保有的。”说的是行善便会得到天命,不善便会失去天命。《楚书》说:“楚国没有什么是宝,只是把善当作宝。”舅犯说:“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是宝,只是把仁爱当作宝。”
滋生财富也有正确的途径:生产的人多,消费的人少;生产的人勤奋,消费的人节省。这样,财富便会经常充足。仁义的人用财来修养自身的德行,不仁的人损害自身的德行去敛钱发财。没有在上位的人喜爱仁德,而在下位的人却不喜爱忠义的;没有喜爱忠义而做事不能成功的,于是没有国库里的财物不是属于国君的。孟献子说:“有了四匹马拉车的士大夫之家,就不需再去养鸡养猪;祭祀用冰的卿大夫家,就不要再去养牛养羊;拥有一百辆兵车的诸侯,就不要去养搜刮民财的家臣。与其有搜刮民财的家臣,不如有偷盗东西的家臣。”这说的是,一个国家不应该以财货为利,而应该以仁义为利。做了国君却还一心想着聚敛财货,这必然是有小人在诱导,而那国君还以为这些小人是好人,让他们去处理国家大事,结果是天灾人祸一齐降临。这时虽有贤能的人,却也没有办法挽救了。这就是说一个国家不应该以财货为利,而应该以仁义为利。
【分析】:《楚书》一句:楚昭王派王孙圉出使晋国。晋国赵简子问楚国的珍宝美玉现在怎么样了。王孙圉答:楚国从来没有把美玉当作珍宝,只是把善人如观射父(人名)这样的贤臣看作珍宝。事见《国语·楚语》。
舅犯一句:舅犯,晋文公重耳的舅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流亡的人,指重耳。晋僖公四年十二月,晋献公因信骊姬的谗言,逼迫太子申生自缢而死。重耳避难逃亡在外。在狄国时,晋献公逝世。秦穆公派人劝重耳趁此机会立刻归国掌政。重耳将此事告子犯,子犯认为父亲刚死去子女理当悲痛于心,而不应该借机夺取君位为自己牟利,对重耳说了这几句话。事见《礼记·檀弓下》。
此段阐述了“平天下在治其国”的主旨,提出了君子当奉“絜矩”之道,以己为喻,推己及人。又提出了生财、理财之道,告诉统治者“德者,本也;财者,未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告诫他们“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说“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进而指出“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
从前康有为先生有联一句:“德成言乃立,义在利斯长。”颇于此段主旨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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