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大荔县男子袁某接到一通电话后匆忙离开,不料被绑架,歹徒向家属勒索200万元,家人付钱后,发现袁某已被残忍杀害。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参与绑架杀人的一疑犯竟是大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察,目前已被刑拘。
据了解,王某近40岁,已从警十余年。一民警称,王某平时工作还比较出色,和同事相处得也很好,出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震惊。其实,问题正出在这些日常暴露出来的“出色”之处。
王姓警察的“出色”看点之一,与袁某打过架。大荔县公安局一民警透露,疑犯王某几年前曾和袁某打过架,之后成了朋友,关系还不错。那么,与某某打过架,是在当警察前打过架还是当警察之后打过架?如果是入警前打过架,则证明王某一开始并非一个守法公民,而是类似于街头混混。而平民百姓至少不会打架成家常便饭,而一旦打架成习惯,则此人恐怕就并非守法公民。那么,假如是入警前打架,又是谁将这种混混招进警察队伍的?其间又有没有“萝卜招聘”“裙带招聘”或者“带色招聘”呢?如果是入警后打架,则人民警察纪律又如何容得了打架警察?又是谁对这样的违法打架的警察不予处理,照常当警察呢?“几年前”,显然又证明了其打架的时间为入警后有了正式警察身份,警察也可以与混混同类打架斗殴?
其二,令人生疑的“经济纠纷”。报道中说“两人此次是因经济纠纷起冲突”,那么,一个奉公守法的警察,一个正任公职的警察,又怎么可能与一个社会上的老板发生经济纠纷呢?还有人称,疑犯王某在华县欠债200余万元,找袁某的公司担保不成,绑架勒索。那么,王某欠债达200余万元,他的巨额欠债又说明了什么?是欠了赌债还是其他投资项目?而王某又单单找了袁某公司担保,这又证明了什么?“几年前曾和袁某打过架”,是不是又反证了“之后成了朋友”是被警察公权勒索逼迫的结果?那么,这个警察是不是已经涉黑?并且,5个人共同参与绑架行动,又是杀人又是火烧,岂止是黑社会行为?
王某平时工作还比较出色,出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震惊。其实,作为同事的警察同志,何需为此而惊诧呢?就在眼皮子底下隐藏着一个巨额欠债者,一个杀人绑架者,一个打架成风者,至少其所在公安部门存在失职、失察。而使王某最终成为一个恶性绑架杀人犯,“出色”看点恐怕远非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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