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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或下周被批捕


解放军少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警方将原定2月28日向检方提请逮捕5嫌疑人,改为近两天将审讯资料送至海淀检方,同时向检方提请逮捕李天一等人。这也就意味着,李天一等人下周将会被批捕。【相关专题:新“二代”或成父辈掘墓人 少将李双江之子再“犯事”】
据《京华时报》3月1日报道,李天一等5人2月20日被抓。于21日凌晨被带到刑警队,随后被送入看守所。截至2月28日,已是李天一等5人被警方羁押的第8天。
由于此案涉及公众人物,且嫌疑人李天一此前曾被收容教养,外加各种说法“满天飞”,使得此案由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升级为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增加了许多敏感因素。
此前,有消息透露,警方已下令所有参与办案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任何案件细节,警方内部的非侦办人员,也不得泄露。其间,办案进展由侦办人员直接向警方相关领导汇报。
根据最新消息,由于侦查需要,在羁押期临7天时,警方确实依法对李天一等人延长过一次刑事拘留审查期。另外,在提审期间,虽然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但并不像此前媒体报道的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
提审期间,李天一等嫌疑人并不抗拒交待案情,并能对整个案发情况一一作答,交待案情与受害人报案反映一致。此外,警方对涉事酒吧、湖北大厦开房地点的调查和取证也颇为顺利,这些均使得案件进展较为顺利。
如此推算,如果警方于3月1日向检方提请,根据规定,检方会在七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其间的周六日也要被纳入决定批捕时间内。这也就意味着,最迟不超过下周,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人肯定会被批捕。
据检方人士表示,检方提前介入侦查的案件,一般属于新类型案件、定性模糊存在争议的案件,而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案属于普通刑事案件范围,主要证据确凿,定性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因此检方尚无提前介入的必要。
检方人士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检方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警方可继续侦查,但须在两个月之内侦办完毕,再报检方提起公诉。
如果其间因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警方还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之后报检方提起公诉。
检方人士介绍,警方侦办终结,会正式报检方审查起诉。之后,检方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月。法院受理后,根据《刑诉法》第202条规定,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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