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文化 > 文化走廊 > 正文

歧视农民工的标语太“刺眼”

  文/蔡玉军

  “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位于汉口三金潭小区的一座厕所围墙上,竟然写着这样一段告示语,这让过往此地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情何以堪?(武汉晨报3月26日)

  对一座城市而言,进城打工的农民生活得很艰辛。他们徘徊在城市边缘,一方面干着城里人不愿意干的粗活、重活、脏活,另一方面又为城市的发展作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尽管如此,农民工们仍会遭受一些人的蔑视、白眼,甚至是嘲弄。

  上厕所是人类生存的根本需要。而农民工是大众团体的一员,如果连上厕所都要遭人歧视,真需要反思一些“自诩”高人一等“特种人”的真实想法,因为和谐社会倡导人人平等,只不过社会分工不同而已。“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明晃晃地刷在厕所墙上,这样的行为着实令人脸红,无论业主初衷如何,标语的存在不会给城市增色,反而只能添堵添乱。

  武汉大学副教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果仅仅因为农民工“脏”,就拒绝入内,并没有说服力。这种简单的做法,体现出了对公共道德、社会价值的多重拷问。

  这样的新闻确实不只一次听到。日前有过类似的报道,只是因为两农民工裤子上有泥巴,司机嫌他们脏,公交司机就歧视他们,司机的理由是怕影响其他乘客上下车。“以人为本”尊重的是做人的尊严,不能简单地“以貌取人”,社会的公共资源是属于大家的,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尊重农民工的权益,看来就要从“如厕”开始。

  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本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基本原则,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笔者认为,尊重农民工应从日常小事做起,虽然任重而道远,,但也应该坚定地走下去,这样农民工权利才会得到保障,社会才会走向公平和谐。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歧视农民工的标语太“刺眼”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