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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子明码标价 丈夫行房须先付费


台湾新竹一名中年货车司机,数年来将六万元(新台币‧下同,逾一万五千港元)月薪用于吃喝玩乐,毫不上缴家用。其妻大为不满,半年前愤而订出价目表,列出聊天廿元、在家吃饭八十元、睡觉一千元,行房二千元等收费,以换取家用。
  该男子直呼「回家感觉就像遭到精神虐待」,早前忍无可忍报警要求警察主持公道。其妻反驳称与丈夫结婚十年,育有一子一女,近几年家中房贷、孩子学费等开支,都靠她在餐厅打工所赚的二万多元支撑,走投无路下只好按次收费帮补家计。
  她又指丈夫不但没有上缴家用,且经常喝得醉醺醺回家,完全没有尽父亲、丈夫的责任。经警方协调,丈夫承诺每个月给妻子二万元当作房贷和生活费,并取消按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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