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洛南县「拆城隍庙、盖商业楼」消息曝光后,陕西省政府18日宣布,已裁定洛南县长刘明智等5人行政警告与记过,并处罚隍城广场承建商人民币50万元(约新台币242万元)。
中新社报导,陕西省商洛市7月10日成立联合调查组,还原洛南县城隍庙被拆事实。小组发现,洛南城隍庙明代完工,清代多次重修,改为清代风格,拆除前有前殿、中殿、后殿15间,面积756平方公尺。
2014年3月7日,洛南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县文广局长石洛军、县博物馆长张晓兵、开发商薛刚讨论城隍庙拆迁问题,洛南县政府原则同意城隍庙拆迁西移。
同月12日,未经申请审批与专家评审,开发商陕西中琪地产拆除洛南县城隍庙,部分砖雕、壁画由洛南县博物馆保存,大部分流入开发商手中。
商洛市政府决定,刘明智、党建平行政警告,石洛军、张晓兵、县住建局副局长孟喜才行政记过,拆除者中琪地产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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