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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签证

前天,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傍晚,接到大姐和三妹先后打来的电话,说妈妈可能快不行了,赶紧准备回家吧。

天哪,这真是瓦漏偏逢连雨夜,这星期五晚上,以及明后两整天,渥太华中国大使馆签证处不开门,我去哪里办签证?没有签证我回不了国,也就回不了家,对我们这些移民海外的大陆中国人来说,这中国的破签证制度真应该千刀万剐。下星期一才能办签证,上网查使馆签证条例说加急也要一个工作日,也就是星期二才能拿到签证,星期三才能起飞离开加拿大回国。到达中国上海或北京是星期四下午,当天再转飞机到成都或重庆,到达是晚上10时以后,已经没有交通工具可以回家了。要住一晚,也就是最早也要星期五才能回到家!只能祈祷上天保佑,希望妈妈能多坚持几天,等我赶回家后能看妈妈最后一眼。

问妈妈还能坚持多久,大姐和三妹都说不知道,说问医生也没有一个大概的时间,快就这一两天,慢则个把星期。我述说由于办签证问题我最快也要下星期五才能到家,她们说你赶紧吧,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到妈妈身上,希望她最好能坚持到她儿子回到她身边的时候才闭上眼,再不济也起码能看到她的遗体,在灵堂里哀思守候,与姐妹们一起述说下妈妈的养育之恩情。

星期六白天是在烦躁不安、失落中缓慢度过,除了在网上无奈搜寻下机票信息什么都做不了,也不想做。这一天不断地想到过去的事情,妈妈的影子总是在眼前恍惚,特别地伤感,眼泪控制不住就涌到眼眶上。以前没有过这种感觉,这也许就是一种会有什么不祥之事发生的预兆。果然到了晚上10时左右三妹来电话说妈妈快落气了,我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她就挂断了。再打她的电话没人接。我又急忙给大姐打电话,大姐说她和四妹正在赶往医院的路上,具体情况要到医院后再给你电话。

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没有任何回音,只得再打电话过去,大姐明显有些抽泣,说妈已经安然过世了,你不要悲痛,我们会把后事办好办妥的。有说我们现在很忙没有空,还要买花圈布置灵堂,以后再和你说。到了晚上快到1点,再通了一次电话,三妹说了一下葬礼安排,说可能等不到你回来参加葬礼了,遗体停放在殡仪馆,我们守灵最多三天,最晚星期三要火化。我们只能把妈妈的骨灰留到那里,等你回来后我们几姊妹和你一起下葬,与已经在天国的父亲团聚。

之后我大哭了一场,同时不停地责骂我自己,为什么不把签证早早办好。过一会安静下来,觉得不能完全责备自己,还应该怪天怪地。人病危已经很不幸了,但发生的时机更倒霉,在星期五晚上;周末连续两天不上班,这叫时不与我。二是加拿大的家和中国的家相隔实在太遥远,即使乘最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一路顺利过关也要两天时间,这叫地不利我。后来再仔细一想,最应怪罪的是中国当前对我们这些大陆海外移民的签证制度。如果所谓的祖国能对我们这些所谓的同胞稍有善意,别说享受不到台湾香港同胞们的同等待遇,就是能一次办一年两年多次出入境的签证我就烧高香了。除了我不能及时回国给病危母亲送终这件不幸的事,无论我对我的祖国怀有多崇高的敬意,我也实在对不起了,我只得把我最恶毒的语言给了你,领导祖国的大人老爷们,请别怪我。

我妈妈是因骨癌去世的。今年六月底跌倒右臂竑骨骨折,一月后才发现是很严重的骨癌,已开始扩散,属不治之症,随时可能离别人间。九月底十月初之间我回了趟家,与妈妈一起住了近四个星期。妈妈手臂肿大,不能走动,身体很虚弱,意识时好时坏,生活要专人护理,每天都服止痛药。 妈妈很坚强,意识清晰时还能说上几句。这一段时间来我们没有看到妈妈身体状况有什么恶化,反而觉得妈妈肯定能挺到明年去。人常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只要坚持到了明年,也许能够跨过八十四这个坎。大姐三妹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她们每人轮流回家照顾妈妈十五天。这次回国3个星期中国大使馆就给30天的签证,当时拿到签证时心理很不舒服,感到中国大使馆实在缺德,想想要是妈妈在我离开时病危,我除了违法,简直一点其它办法就没有。

在骨折发生前妈妈的右臂已经开始疼痛,去医院各种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医生说是肩周炎。妈妈和四妹住在一起,骨折时四妹到欧洲旅游去了,倒在地上两天后才被发现的。骨折发生后也没有检查出是骨癌,接上后打上石膏以为慢慢就会恢复。去掉石膏后照片才发现骨头融化了,医生感到十分惊讶。后来又做了更详细的检查,找了许多专家看,也跑了其它医院,都说只能是骨癌。岁数大了,不能治了,要治必须把整个右臂卸掉,像妈妈的身体做这样大的手术能不能下得了手术台是一个疑问,就算行,也不能保证治疗成功,还需做化疗,因为一旦骨癌扩散了,这手术也就白做了。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让妈妈去承受这份巨大的痛苦,这得到全家一致同意。四妹在因妈妈病情焦虑挤公车不小心又摔断脚掌,帮不上忙;大姐三妹已经退休,住在外地,主动承担轮流来家照顾妈妈的责任,再请了个保姆。在家里大家把妈妈侍候很好,每天喂饭解手,吃药换药,定期洗澡换衣,推车外出散步,上医院检查等等,他们尽量让妈妈舒舒服服地度过她的余生。

其实我也有过失。上个星期五妈妈又摔了一下,家里发现身体不好就送进了医院。大姐三妹在后来的电话提醒过要准备好回国,可能妈妈挺不过去。我这周初也准备好了办签证的材料,打算这个星期内先给签证办了再说。后来又说医院做了抢救,打了几天白蛋白,妈妈又缓过来了,从危重病房搬到了普通病房,看样子还可以。以我的想象,好像妈妈又回到我曾见到她的样子,我相信她的毅力,还坚持能几个星期肯定没有问题。还有,我也太谨慎犹豫了一些,上次已经回了趟家,这次可不要再扑空,回家一定要给妈妈送终,否则这次回家意义就不很重要了。再加上工作一忙,我就把办签证这事耽误了。没想到到星期五晚,风云突变,一切都完了,后悔来不及了……

移民到加拿大快二十年了,真不能理解为啥祖国非要把我们这些在大陆土生土长、对祖国有千丝万缕联系、并对对祖国有深厚感情的海外同胞当洋人外国人同等对待,把海外台湾、香港同胞当中国人善待,却死活不认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是亲人,不肯发海外同胞证,也不肯给予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我的理解是,祖国与国籍不是一个概念,祖国只有一个,国籍可以多个,祖国不可换,国籍却可更换。一个人出生长大在哪里,哪里就是他的祖国。可伶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一旦移民到国外,祖国却给剥夺了。

2013年9月1日,中国新的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条例生效,海外大陆移民同胞总算可以拿到五年签证回国探亲了。但是这个所谓的五年签证也是有条件的,不是每个海外大陆移民都能办的。前不久中美达成对等十年签证协议,在美国的海外大陆移民很开心,而加拿大的海外大陆移民却只能干瞪眼,因为加拿大早就单方面对中国十年签证,可中国至今也没对等。像我们现在想办的只是几个星期的短期探亲,不是家庭团聚,最多一年一次。没有特殊情况,没有必要几次出入境。现在我们还不期望那些家庭团聚类签证,还没做回中国十年签证的春梦,更没指望所谓的海外同胞证,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我们所期待的祖国大使馆能不能人性一点,能善待以下我们这些海外大陆移民,在办短期探亲签证时大度一点,一次给半年的什么的,能多次出入境更好。你说我回国3个星期,你大使馆就给我TMD30天签证,我凭什么要多花钱办多次出入境的,我有病?如果你给我半年,我就可以办多次出入境的,像我这次赶不上给妈妈送终的不幸事件就不会发生,我也就不会把愤怒转嫁给我的祖国。

今天在万维网上看到一篇《急探病危老母海航无情拒登机》的文章,才知道中国《外国人入出境法》有关于“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可在北京办理落地签证的规定。文章作者因母亲病危挺而走险以身试法,结果在美国就被海南航空拒绝登机。我当时想也许是他运气不好,碰上了一个泼皮牛二海航,致使人财两空。也许我可以试试其它航空公司,只要到了北京,就能办到理落地签证。但查了一下办签证所需的材料,说需要病危通知书和母子关系公证。病危通知书我找家里立即电邮过来尚可,但哪里去找母子关系公证?我想出国时也许办了的,但在家里翻箱倒柜上上下下找了一通也找不到踪影。现办那里来得及!另外,在网上也找不到类似在北京办理落地签证成功的例子。我胆子小,不敢出险招,这个想法就不得不放弃了。

现在才知道上午早点去大使馆办签证下午就能拿到,看来我理解加急需要一个工作日的要求有误。不过,就算星期一能拿到,星期二才能走人,一切顺利回到家里也是星期四了,也错过了家里已经定好的火葬的时间。妈妈遗体安放在殡仪馆,火葬前家里人每天都要守夜,我们这一辈人年龄都五六十了,时间长了受不了的,我不好要求他们再等我一个人,于是这一打算也放弃了。

既然赶不上送终,也赶不上葬礼,回去面对的只是妈妈的骨灰,我也就释然了,用不着急急忙忙往回赶了。好在妈妈病重时我已经回去陪伴了妈妈几周,回来才一个多月,不然的话我会遗憾终生,永远不会原谅我自己的。我打算下个星期去办一个普通的签证,再下个星期回国,回去安葬妈妈的骨灰,烧几炷香,磕几个响头,请求妈妈原谅,儿子没有及时回到的身边给你送终。妈妈,我知道您是抱着遗憾到黄泉路上的,我也知道您已经尽全力了,但天意不可违,您必须得走了。前一次的抢救你缓和过来,其实您就是在做最后一搏等我回来,可惜我理解错了,我从好的方面去想,认为你还能活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我这一理解错误,我没回来,您用尽了全力,父亲在召唤,您不能再等了,只能带着遗憾,告别人寰,到那远远的天国安息去也。不然的话,怎么妈妈走的那么匆忙,星期五报病危,星期六就离开人世了呢?!

2014年12月7日

摘自[老谭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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