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党某成员不久之前出席《城市论坛》,一句「帮少数族裔会分薄其他市民资源」被引为报道标题。这句话听似言之有理。如果将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任何弱势群体,无论是贫穷家庭、独居长者,还是伤残人士身上,原则上其他人的可用资源自然便少了。但问题是,无论社会动用资源帮助贫穷家庭、独居长者,还是伤残人士,至少我们会确认他们的需要;但帮助少数族裔却被视为分薄了其他人的资源。原因很简单,因为少数族裔才是这位自由党成员眼中的「其他」人。帮助「他们」的需要,就分薄了「我们」市民的资源。
在政府自由主义政策上,少数族裔「他们」的需要都似乎不是「我们」社会的责任。虽然在2014年《施政报告》有关扶助少数族群新措施中,很多着眼于去除少数族裔的语言障碍,例如支援中文学习、改动一些政府职位的语文要求、公立医院提供传译服务等,促进他们融入社会。但是政府就没有考虑导致他们在获取这些服务资讯、认识社会、与人沟通,以至在求学求职上遇到很大困难的原因之一,是缺乏作为提供资讯和沟通渠道的少数族裔语言媒体,使草根阶层的少数族群在香港生活更形孤立,障碍重重。
香港尼泊尔报纸的自生自灭
尼泊尔是香港其中一个较少被关注的少数族群,可能亦没有很多市民知道香港有尼泊尔报刊:Everest Weekly和Ethnic Voice和一份现已停刊的Sunrise Weekly。3份尼泊尔文报刊十分相似,都是族群中的有心人当作一种社区服务,自己出钱出力创立和出版的。Everest Weekly的编辑Kisan Rai觉族群中十分需要一份以尼泊尔文报道香港消息的报纸;于是和5位朋友,其中包括退休人士、建筑工人等,在2000年创立香港第一份尼泊尔报纸。因为蚀本,朋友们3个月后退出了,剩下Kisan和3位兼职员工继续坚持出版。因为人手有限,Kisan身兼多职,包括编辑、采访、校对、营业代表和每星期到印刷公司将印刷好的报纸运送到各销售店铺等。入不敷支时,Kisan更要自掏腰包,靠太太的收入补贴报纸。经过了最初完全没有收入的3年,现在靠小量广告和每份5元售价,Kisan已经满意地说现在还可以支持下去。但是2004年创刊的Sunrise Weekly便没有这个运气。负责的Chemjong同样身兼多职;而且要以补习老师和兼职法庭传译的收入补贴报纸出版。后期报纸会偶然脱刊几期又再复刊,但最后都逃不出停刊的命运。尼泊尔报纸艰苦经营,他们仍然坚持出版,因为这是很多尼泊尔人得知香港社会消息的一个渠道。
少数族群语言媒体的重要和必要
根据香港《2011年人口普查》「主题性报告:少数族裔人士」的统计,香港尼泊尔族群中5岁以上以英文或广东话作为日常惯用语的占5.3%和2.3%。可是能说亦不代表能够阅读该语文,尤其是会说广东话和会读写中文对非华裔人士来说根本是两回事。而且一般人平时看报或电视新闻,都会喜欢使用自己的母语或日常习惯的语言。香港的尼泊尔族群在这方面就处于一个劣势。除了极少数会付钱买进口报纸,或者能够负担有线或卫星频道的人士之外,对不通晓中英文的尼泊尔人,特别是没有在香港接受过教育的中老年一代,可以说没有可以获得资讯的媒体。香港政府亦没有关注过少数族裔语言媒体的重要和必要。
一般支持「少数族裔语言媒体」的论据有3项。首先是天赋权利的论点,认为少数族裔有权通过本身的母语获取资讯;其次是基于公共服务的原则,认为所有市民都应该有权利得到广播服务;和最后基于文化保育的目的,希望少数族裔文化可以借媒体和大众传播得到保存和承传。但是香港政府所为有限。尤其是在推崇「社会融和」的大前提之下,发展少数族裔语言媒体,似乎就更不在优先考虑之列了。
其实香港不是完全没有少数族裔语言广播。香港电台第三台逢星期日便有两小时菲律宾塔加拉语,和乌都语及尼泊尔语各一小时电台节目。Everest Weekly的编辑Kisan曾经做过一个200多人的问卷调查,发现根本很少人会专诚买一个收音机听一个一星期一次的电台节目,和批评第三台在香港某些地区只能用AM接收,不是所有收音机都收到。Kisan表示这就是政府没有尊重和没有咨询他们意见的结果。2013年港台推出「社区参与广播服务试验计划」,资助被公众投票选出的非政府机构及弱势社群制作电台节目,在数码频道广播。Ethnic Voice的团队在首季就获选制作尼泊尔社区节目。但在极为有限的资助和团队业余运作之下,他们就算使用大量义工,最后还是要蚀本补贴。初时兴致勃勃为有机会投身公共广播,之后都没再参与。
政府缺乏承担的责任和公义
少数族裔希望有自己语言的媒体,除了方便资讯沟通和文化保育,更加是他们获得社会认同的表示。香港政府却完全没有任何相关政策或资助;例如成立协助少数族裔文化及出版活动的基金、提供少数族裔报刊及印刷品的特惠邮费等,都是可以直接帮助少数族裔自助助人的双赢方案。而且香港作为一个先进都市,政府更应义不容辞。早于1992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属于国家、民族、宗教和语言的少数人士权利宣言,宣称旨在维护所有人士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欧洲委员会亦在同年通过共有33个签署国的「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并定期检讨各签署国为少数民族语言媒体和广播制定的政策和执行;包括提供媒体制作的技术支援或资金、分享公共广播时段,甚至设立专用的广播频道等等。当然,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外国的一套我们不一定要跟随。但是,香港政府发展或资助少数族裔语言媒体,不止是帮助少数族裔接收资讯、投入社会、维护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亦是促进社会融合、相互了解、发挥少数族裔人力和文化资源、建造更公平公义的社会和公共空间。动用大众的资源,相信最后得益的还是「我们」多数和少数的社会大众。
作者是中文大学新闻及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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