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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剑谈“逃离江西”被证伪:观众莫离席,法律追责刚要落座

微信公号“长安剑”2月21日消息,“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帖文终于被证伪了,至此这起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假新闻落下帷幕。这事儿从除夕火到正月十五,群众参演无数,男女主一直未明,引发婚姻观、爱情观、地域观、阶层观骂战连连,但作为一贯关注舆论热点的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wj),却一直未发声。


为什么一直不评价它?长安君说一句不怕你笑的话,就是一直对此事的真实性存疑。别以为长安君“事后诸葛亮”,兴致勃勃追了那么多天“大戏”的你,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呢?

一个假帖子火得和央视春晚、香港旺角暴乱、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比肩,谁之过?


“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是怎么火起来的?

要谈谁之过,就必须回顾这一网络热点事件的传播脉络:2月6日19时28分,上海本地的网络社区篱笆网发了一篇题为《有点想分手了……》的帖子。至当夜24点,跟帖已达700多条,渐演变成热帖。该帖浏览量截至2月11日15时达到 214957次,有7717条评论。

2月7日上午10时28分,新浪微博博主@KDS宽带社 将此事发至新浪微博后,引起网友热议,该微博截至2月16日15时,转发61373次,评论191069条,赞85534个。

之后,@财经网、@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东方今报、@重庆商报等诸多媒体微博参与进来。截至2月16日15时,微博话题“#见到第一顿饭后想分手#”阅读1.1亿,讨论量10.1万,粉丝5.6万。

此事随后也登上国内各大新闻媒体,尤以网络媒体为重。传统媒体虽在互联网连年冲击下被屡屡“唱衰”,但这一次假帖子传播的“滚雪球”过程里,却少不了传统媒体强有力的微博传播这关键一环。传统媒体数十年积攒下的公信力,反而被动式地给假帖子打了“信誉包票”。

新闻记者、编辑也都是普通人,也要休假过年,可以理解;复制粘贴一下网络微博就能完成工作量的诱惑力是很强的,可以理解;加几个字“来源网络,真实性未经验证”就能制作出一条热点新闻,这也可以理解……但是,再这样理解下去,“纸馅包子”殷鉴未远,君记否?

虽然期间也有人发出“营销骗局”的猜测,有的清醒媒体,如界面、澎湃等已从照片、订火车票、返程时间等一系列细节推断出帖文存在虚假和欺骗性。但完全被媒体和网民热议的“假作真时真亦假”给压倒了。可以说,整个春节期间,舆论场上的众多媒体微博和个人大V“不明真相”的参与,起到了捕风捉影、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在以小圈子人际传播见长的微信舆论场,帮助假新闻“走红成真”不是别人,正是你,每一个转发此事的普通网友。长安君问了一些转发此事的朋友,大都坦承“转发时没有辨别真假,只是觉得这事儿挺奇葩,朋友都转了,就没去想真假”。在问起消息来源时,每个人都说:“是从微信朋友圈里转的!”是你们,不知不觉间给假新闻打了“真包票”。

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谣言往往存在一个规律:事件舆情逐渐扩大的过程,也就是网络传播者们一层层为其可信性“打包票”的过程,两者基本重合。先有个人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散布网络谣言,随后众多普通网友、“大v”、媒体盲目转发求证,最后“三人成虎”,在互联网乃至现实世界形成“攻城略地”的负面之势。

网络发假帖,怎能无责?

事儿证伪了,观众别急着离席而散,因为法律追责还刚要落座。

中国江西网发布称,从网络部门获悉,自称“上海女孩”的发帖者不是上海人,是某省一位已为人妇的母亲,她春节前压根没来过江西;而其后发帖回应的“江西男友”,只是话题的碰瓷者,与发帖者素不相识。目前已有腾讯新闻等300多家网站转载。

网络是自由的,但不意味着网络行为是无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致的。

为什么?因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长安君查询了《刑法》,对构成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侮辱罪、诽谤他人的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分别依照《刑法》第105条、第221条、第246条和第291条的规定给予严惩。

长安剑谈“逃离江西”被证伪:观众莫离席,法律追责刚要落座


最高法、最高检也对此有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进行惩治。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14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微信十条”,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2015年2月,网信办又出台“账号十条”。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网的账号名称等进行规范。

长安君理解,其中的关键词就是:“底线思维”、“多元参与”,“多元参与”是保障我们每一个网友的自由空间,而“底线思维”则是保障我们每一个网友的自由边界。

因为网络信息就是大海,汇聚到大海里的各条信息就是一条条河流。如果河流被污染了,不仅从这条河里取水的人、河里的鱼会奄奄一息,还会影响河流经过的各个流域,甚至让整个海洋的环境变得恶劣。

作为网民和网媒,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从最早的“七条底线”,到后来的“九不准”,再到谣言“转发500条”等等,从网络世界的基本公约开始到逐渐形成规定、法规、乃至法律——我们的法治进程一步步在向前走,逐渐完善的网络法治管理和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也从侧面反应出一个事实:网络世界的法治氛围依然有待提升,6亿多网络世界“居民”们的法治理念也尚待成长。

长安君看到有人说:“纠缠这些真假没有意义,你真正该关心的是它反映的是不是你身边的客观真相。虚构内容也是能够反映社会现实的。”朋友,别说“凤凰男”、“城乡差异”这样的话题有群众基础,假新闻就可以“当真”了。

朋友们,别忘了,此次事件中,上海“躺枪”被骂歧视,江西“躺枪”被骂“落后”,如果照“反映社会现实就可以不管真假”的逻辑,“河南人永远偷井盖,上海人永远歧视外地人”的片面歪曲印象就会愈演愈烈。为什么?因为“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这么觉得就行了呗!”

朋友们,别忘了,此次事件实际并不是孤例。如果仔细思索就会发现,在过去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曾见过这样的谣言,例如医患关系、警民关系、师生关系、干群关系……“医患关系没有那么恶劣,都是炒出来的”,人为割裂制造社会对立,正变得越来越荒谬。正如“人民微评”的最后一问:“如果彼此少贴标签,多弥合城乡鸿沟,好事者怎能得逞?”

朋友们,别忘了,真实是一切观点赖以生长的基础,更是互联网得以进入我们生活的基础。否则,谁还敢信任网络上的地图导航、“知道”“知乎”?否则,谁还敢信任网络另一端“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求救求助?否则,我们越来越依赖的互联网大数据,就终将崩塌。

虚假内容的发布,基于虚假内容不加甄别而渲染社会情绪,撕裂的是社会的互信共识,突破的是法律和道德的边界。不得不善意地提醒网友、网媒和网络大咖们:维护真实维系信任的最重要的屏障是法律。让我们多一点法律意识,多一点依法办事!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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