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德纲和曹云金间的恩怨霸占了娱乐圈“头条”。9月7日,又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因拒不履行从北京广德楼戏园搬出的法院判决,德云社于今年7月13日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老赖”。德云社至今未从该名单中删除,当天广德楼戏园售票演出一切正常。
记者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查询,发现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云社”)出现在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西城法院发布的页面信息显示,“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广德楼娱乐产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大栅栏39号71间房屋腾空,交由原告收回自用。”在该判决的“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一栏中,显示为“全部未履行”;而在“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一栏中,显示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发布时间在今年7月13日。
西城区大栅栏39号即广德楼戏园,是德云社的六家固定演出剧场之一。据德云社官网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广德楼由戏园改成“北京曲艺厅”。自2011年5月1日起,北京德云社青年相声队在广德楼戏园进行常规演出。按照判决的描述,北京德云社被判搬离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大栅栏39号的广德楼戏园,但却拒不履行,因此被列为“失信”。
北京德云社失信案件发生在2011年,记者没查询到具体信息,但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三被告将涉案房屋腾空,交由宣房公司收回自用。而在2013年,北歌公司又与宣房公司因财产损害纠纷闹到法院,其中同样涉及到了德云社。
在2013年的案件中,宣房公司诉称,大栅栏39号的71间公房由该公司经营管理,现由北歌公司经营、销售商品,并出租给北京德云社进行商业演出,并由北歌公司提供给其出资、注册的广德楼公司进行办公。宣房公司称,北歌公司从事的演出系商业性而非公益性演出,但始终未向宣房公司支付任何费用。于是宣房公司起诉,要求北歌公司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房屋使用费。北歌则辩称,涉案房屋由公司前身北京曲艺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修缮并使用至今,宣房公司从未行使过房屋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也未签订公房租赁协议。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根据2011年涉及德云社失信案的判决,判定北歌公司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其应向宣房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判决北歌公司向宣房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155万余元。
记者电话和短信联系德云社发言人王海了解此事,未获回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德云社进最高法老赖黑名单 被判腾退房屋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