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案件法庭昨天(20日)做出判决,为泰党清迈府民代秦妮差小姐(前总理颂猜之女)谎报财产罪名成立,与民代资格不符,因此判决撤销民代职务,剥夺参政资格5年、两个月有期待刑(缓刑一年)及罚款4000铢的判决。
该案是应肃贪委的调查及所得出的结论展开的,秦妮差小姐当选为泰当民代之后,在2008年10月31日申报财产时宣布,曾向班珀借款1亿铢,但在8个月后出任民代并申报资产状况时并没有做出详细说明,因此法庭认为秦妮差蓄意隐瞒和谎报财产,构成违反民代条例。
宪法法庭昨天做出以上判决之后,中央选举委负会负责选举事务委员巴攀表示,依照法律规定,法庭在对民代做出革职的最终判决之后,中选会必须在45天之内安排相关选区的民代补选,而秦妮差小姐所属的清迈府第三选区补选预订在6月3日举行,中选会下周的会议就具体磋商补选事宜,补选区域包括清迈府第3选区以及巴吞他尼府第5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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