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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失独者北京集会要求养老

北京时间5月5日,中国大陆上千失独者齐聚北京,到国家卫计委门前集会,要求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失独者打出“计划生育,断子绝孙”等横幅、标语,要求政府兑现“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的承诺。中午11点左右,现场的失独者被大量警察驱散,有多人被抓走。

大陆失独者北京集会要求养老

“失独者”是外界对因各种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较多采用的统称。但在这个群体内部,他们多互称“同命人”。中国内地失独家庭目前已超过百万。表面上看,没有孩子是失独家庭和普通家庭的唯一不同,但实际却是,没有孩子,两种家庭在任何生活细节上都迥然不同。一个三口之家,失去年纪最小的人口,从此不啻灭门。
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导致计划生育无后家庭的产生。学者王广州等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历史将无后家庭定义为:“年龄在49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由于没有孩子,计划生育无后家庭也可以称之为计划生育“空巢家庭”。
“孩子是中国父母的希望和保障,所以中国人把儿女看得比天还大。”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说,一旦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唯一的孩子,父母的养老送终便是无解之题。“失独甚至引发一种连锁反应,物质不能弥补。夫妻之间会互相埋怨,感情可能就破裂;悲恸摧毁父母身体,家庭可能就瓦解。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因为总有一个风险比例,让他们中的一部分将来成为失独家庭。”
为了逃避有关孩子的一切邻里家常,一些失独父母成为流动人口,他们切断与亲朋的联络,找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苟活。进养老院、上手术台,他们都找不到儿女为自己签字。部分失独的爸爸抛下失独的妈妈,另辟一段婚姻,只为不让自己无后。失独家庭的生活已成为一个需要面对的社会问题。许多家庭依靠低保度日,个别人开始流露出厌世甚至极端情绪。国家层面虽在经济上给予一定补偿,但“失独者”仍是一个民间称谓,官方语境中他们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实际上,早在2007年,中国就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额度的扶助金。2013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但对于失独群体来说这些仍不够。在官方的文件中没有“失独家庭”的概念,取而代之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类似称呼,这一概念强调了失独家庭的自然属性,淡化了其作为政策风险承担者的社会属性,也导致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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