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进展可能是未来几十年最重要的科技突破。
即使我遇到的一些消息灵通人士也认为,无人驾驶汽车仍然是“很遥远的事情”。我也怀疑,为了谋生而开车的亿万人会及时开始深入考虑这一问题。
但各大车企正致力于在2020年左右把面向消费者的自动驾驶汽车推向市场。从经济学家到城市规划者,从交通工程师到立法者和保险业者,专业人士正着手应对它将带来的巨大变化。
那么,对于这场即将到来的运输革命,一位聪明的律师会怎样看待其潜在法律影响呢?
我到剑桥(Cambridge)拜访了英国律所Mills & Reeve合伙人史蒂芬•汉密尔顿(Stephen Hamilton);该律所正定位于无人驾驶车辆法律的权威。
汉密尔顿专长于帮助企业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但他花了三年时间研究自动驾驶汽车,积累起相关专业知识。
他说:“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以数字方式来传送文字、语音和图片。”我们望着校内一栋栋建筑,这里是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和斯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曾工作过的地方。
“互联网造成的颠覆是巨大的。但如果我们实现无人驾驶,利用数字手段在一个网络内运输人和物件,就颠覆而言,大幕才刚拉开。”
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问题引起了极大关注,但人们关注的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可能发生的巨大转变,而是“该杀谁”的两难困境:一个孩子突然出现在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前方,汽车应不应该从编程上急转弯以避开孩子,哪怕这意味着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或撞到在公交车站等车的人?
在汉密尔顿看来,这个伦理问题被过度夸大了。
“解决办法是,当车辆遇到障碍物时,它能采取的行动是有限的:从左方或右方超车或绕过去,或者刹车,或者加速。最后一个不太可能适用,所以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三项选择题。”
“我们的建议是,如果你不能绕过去,唯一的选择就是刹车,避免或减轻伤害。这里不存在需要算法或决策树伤脑筋的道德选择。你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不该在那里的障碍,就像有人摔倒或者跳到火车前方。”
他解释说,你可以把异常状况搞得像“战争游戏”,但每一次的答案只有一个:刹车,并希望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无论如何,自动驾驶汽车总会比人类驾驶员更安全,总会比哪怕是理性、警觉、清醒的人类驾驶员反应更快。
汉密尔顿提出的另一个伦理问题是,已被吊销驾照的驾驶者开着自动驾驶汽车再次驶上道路,潜在可能引起极大的争议。社会可以(或者应该)阻止被吊销驾照的司机购买自动驾驶汽车和重获完全机动能力吗?
还有一个枯燥但重要的立法问题。发达国家的公路交通法律基于两项国际公约:1949年《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约》(Genev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以及1968年《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二者都规定任何时候车辆都必须由驾驶员控制,因此在全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之前,先得修改这条规定。这绝不是件小事。
并未签署这两项公约的中国,可以让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中国的制造商仍在攻克无人驾驶技术,但全球其他地方应该关注这个法律问题。
此外就是自由意志的问题。如果我的车跟在一位年长绅士的老爷车后面,该车以20英里的时速慢吞吞地行驶,我可以给自己的车编程超车吗?哪怕它可能在超车时违反限速规定?
哈密尔顿认为,答案是,自动驾驶汽车的预设选项中不太可能出现“接受适度风险驾驶”这一选项。
“但无论如何,”他带着一丝冷幽默说,“我估计汽车不会(像人类驾驶员那样)感到无聊或厌烦”。相反,它“会知道最终而言,这次超车可以节省大约7秒钟,因此它会运用不带感情的逻辑分析,决定不超车。”
他补充说,黑进汽车软件这么干是非法的。软件将拒绝把你载到任何地方,唯独汽车修理厂除外——如果汽车需要保养,或者进行系统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英国(人类驾驶的)新车注册量高达269万辆。还有一件事也不可忽视,丰田研究院(Toyota Research Institute)首席执行官近日在消费电子展(CES)上表示,汽车行业离全自动驾驶汽车的“边儿都不挨着”。
不过当我与汉密尔顿告别时,我十分确信一点:不久以后,就像汉密尔顿所认为的那样,人类驾驶汽车将像骑马比武或决斗一样,成为一个过时的、不可取的概念。
译者/蓝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自动驾驶汽车如何处理“道德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