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联盟(黄衫军)领导人26日分别到最高检察院和国家肃贪委员会办事处,指控投票支持修订宪法的416名民代与上议员本身就属于违宪行为,应被革职。
民盟领袖针隆上将、披波、班贴等人到最高检察院,依照宪法第68条款所赋予的权利,指控在民会中投票支持修宪的416名上议员与民代违宪,并要求最高检察院调查并负责对这些违宪民代进行起诉,最高检秘书长及特别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出面接受了民盟方面所提交的请愿书,并表示会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民盟发言人班贴表示,民盟近期要做的有三件事情,一是向最高检察院提请起诉416名民代与上议员有违宪行为,二是向中选委提请审议并取消支持宪法修改的政党之政党资格,三是向肃贪委提请依照宪法第275(3)条款规定来调查416名上议员与民代的违宪行为。班贴表示这三件事并没有限定具体的完成时间,也不是民盟故意给416名上议员及民代捏造罪名。在向最高检提请投诉之后,民盟领导人针隆上将还到肃贪委递交调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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