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始作俑者黄台仰,此前被控“参与暴动、煽动参与暴动及煽动参与非法集结”等三项罪名,近日疑弃保潜逃英国。据港媒报道,法庭已发出拘捕令,黄台仰现列于警方的通缉名单中。
图源:香港大公网
被控罪名严重 或面临10年监禁
“港独”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连同梁天琦在内的7名被告,被控于2016年春节期间发生的“旺角暴乱”中“参与暴动、煽动参与暴动及煽动参与非法集结”等罪名。法庭早前将案件排期于明年(2018年)1月15日审讯,暂定审期80天。
2016年2月21日,黄台仰被押至住所搜查。(图源:香港东网)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黄台仰早前获法庭批准保释,并允许其于11月4日至19日候审期间到德国出席活动,根据法庭批出的保释条件,黄台仰需每周前往指定的警署报到。但11月20日,黄台仰未到警署报道,22日,须向法庭交出旅游证件时,黄台仰仍未出现。
在过去20多天,香港文汇报记者曾在黄台仰的大埔村屋住所、其母亲将军澳住所、火炭“本民前”总部以及大埔警署等多地守候观察,但完全不见其踪影。
按程序,如黄台仰逾期未向警方报到,而警方又未再收到法庭批准延期报到通知,警方会先后联络当事人及向相关部门查询近期交通意外人物资料,以及翻查出入境记录,如果仍未发现就会发出通缉令。
据香港东网报道,警方表示,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评论。一般来说,警方会根据案件的情况,通过不同途径追查在逃犯的下落并将其缉捕归案。
观察者网查询香港《公安条例》涉及暴动罪量刑方面,条例指出,任何人参与暴动,即触犯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监禁10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监禁5年。
香港法律资讯中心官网截图
相比黄之锋、黄浩铭等人冲击政府总部、立法会,监禁不过数月至一年,黄台仰的罪名绝不可同日而语。此前,“旺角暴乱”的参与者就因暴动罪被判3年,刑期最长者更监禁4年9个月。黄台仰虽然获得保释,但身为始作俑者,也心知不妙。
今年4月,黄台仰就曾否认在旺角暴乱叫人投掷砖头及放火。8月,黄之锋、黄浩铭等人相继入狱,黄台仰更向媒体称“心情抑郁”,已有在狱中做“半世人”的打算,又称担心在英国牛津大学修读的哲学证书课程受影响,无法毕业。
主持的网络节目已停播五周
据文汇报记者翻查资料所见,黄台仰原定每周三晚上主持“本民前”网络节目,但11月1日至11月29日,该节目已经连续停播5期。而“本民前”网页每次都在原定开播前数小时宣布暂停,且不解释停播原因。有网民留言询问,也未得到任何回覆或解释。
黄台仰的脸书个人网页,也未透露自己的行踪,其脸书转发的最后一条信息在11月12日。
黄台仰脸书最近一条消息。(截图)
报道称,11月3日晚,一批“港独”分子聚集举行烧烤会,黄台仰曾参加。有目击者回忆,当时黄台仰神色轻松,表示不担心自己即将开审的案件。该目击者还表示,黄台仰如果弃保,也是意料之中,因为他面临的控罪相当严重。
在11月23日及25日,为“本民前”另一个头目梁天琦涂脂抹粉的纪录片《地厚天高》在香港艺术中心公映,理应是“本民前”成员的重要活动,大批“港独”组织、头目都有出席,偏偏黄台仰及梁天琦两个“主角”缺席,现场所见,到场的“本民前”成员甚少,当时已有“港独”分子觉得事有跷蹊。
有消息透露,过去一年多以来,黄台仰一直租住新界大埔区不同村屋,贪其地处偏僻也不容易引起注意。在保释期间,黄台仰多次声称受外国团体邀请,向法庭申请离境,法庭大多批准,并将现金担保增至15万港币,并向警方通报行程。
控方曾反对保释 法院最终同意并多次批准
消息人士分析,黄台仰多次申请出境,过去每次都如期返回报到,不排除是一种策略,一旦要弃保潜逃,佯装因事离境也不会被阻止。公开的资料显示,黄台仰曾于今年9月下旬离港赴英,并与一批居英港人及英国政客,在英国国会大楼外举行所谓“示威活动”。
事实上,黄台仰在2016年2月在九龙城法院提堂后申请保释,当时控方就反对保释,指出其有弃保潜逃的风险。但裁判官认为严苛的保释条件可以缓和风险,最后批准黄台仰以10万港币现金,另加其母亲10万港币现金人事担保,不得离开香港等条件保释,另须在凌晨0点到6点宵禁,及禁止进入旺角指定范围。黄台仰如果“弃保”,总额达20万港币的担保金极有可能被没收。
就黄台仰可能涉嫌违反保释条件的情况,香港文汇报记者向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查询,谢伟俊表示,任何人一旦违反保释条件,其担保金会被实时没收,之后如果被警方寻回,极大机会被取消保释并立即还押至案件开审。
他进一步解释,违反保释条件多数面临上述两种后果,至于届时法庭是否因此而加长刑期则难以定断。
此外,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获准保释的人如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即属犯罪,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2个月。
“旺角暴乱案”被告弃保潜逃有先例
“旺角暴乱案”中另一名女被告、18岁的李倩怡被控两项暴动罪和一项袭警罪,以3000元保释。今年1月17日,李倩怡原定与其他10名被告在区域法院接受审讯,但李倩怡没有出现,其代表律师称,审讯前5日已无法与被告联络,法庭随即颁下通缉令。据悉,传与“本民前”关系密切的李倩怡,是在港台两地的“独派”组织安排下,弃保潜逃台湾。该案件在6月1日正式开审时,李倩怡仍未现身。
李倩怡(红衣)曾出庭(图源:香港大公网)
据媒体报道,李倩怡是以旅游的名义入境台湾并申请“庇护”。台湾“内政部移民署”则于今年6月9日证实,李倩怡于今年1月6日进入台湾,依规定须在30天内出境,后来一直未有出境记录,其入台证已逾期失效。
今年8月22日,网上流传一段疑似由李倩怡本人读出的录音,宣称自己在今年1月开庭前“流亡”台湾。据悉,香港警方已将她列入监察名单,一旦入境会立即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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