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國家維和委員會消息透露,自國家維和委員會利用臨時憲法第44條款部分解除黨禁後,政黨開始舉行相關的政治活動,並出來向政府施壓,質問巴育總理什麼時候可以選舉。
這件事情,巴育總理可能無法明確回答,要問國家選舉委員會,安排在什麼時候。但政府重申一切按照政治路線目標推進。
他說,希望向政府施壓的人認真閱讀憲法及相關法律,因為安排具體的選舉時間是國家選舉委員會的責任。
估計國家維和委員會將在2018年6月份內宣佈具體的時間。
因此最快的選舉時間將可能在2018年11月份。
另外,據消息報導,目前有人向國家肅貪委員會控告巴育總理新年期間接送的禮物價值超過3000銖,違背了相關法律規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2018.01.02 大選確切時間 維安團:問中選會 安排大選時間責在中選會 預計大選最快在今年11月份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