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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民代選舉法頒佈後90天實施

1月26日,巴育總理針對國家立法議院表決讓民代選舉條例在頒佈後90天才正式生效的事情表示,這是國家立法程式,政府沒有辦法干涉。
政府方面還將繼續按照政治路線目標繼續實施各項政策,若不按照法律行事,那一切都將會失敗,因此希望各界認真聽取國家立法議院的理由。
政府將會按照法律程式實施政策,重申沒有向國家立法議院下達任何的命令,因為是違法的。
巴育總理說,我將會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無論發生什麼變化,都是法律上的事情。
因此希望各個政黨能夠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建立良好的政治氛圍及政治信譽。
因為未來每個人都有機會參加競選。若正方能夠嚴以律己,取得民眾新任,相信在全國大選中獲勝是不難的。
巴育總理表示,每個人都想選舉,如果到了合適的時間,我是絕不會阻止的。
但希望各方能考慮一下,大選後國家能夠穩定嗎?是否會再次陷入和過去一樣的危機。
誰來執政,現在還不知道,但現在我們就要考慮到未來國家局勢的發展。
因此希望全國民眾認真思考,不要片面的看問題,要做好相關的措施進行預防。
1月26日,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針對國家立法議院表決讓民代選舉條例在在頒佈90天后才正式生效,導致全國選舉時間或將被延遲至2019年2月的事情說,這很好。
很多人都問什麼時候選舉,肯定是要選的,這個沒有問題。
記者問道,這是否與政府制定的政治路線目標的規定不相符合,巴逸說,既然國家立法議院這樣表決,那還來問什麼?。
記者問道,是否將向國際社會解釋此事,巴逸說,不用解釋什麼,國家維和委員會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記者問道,這是否會對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巴逸說,不會,國際社會需要選舉,泰國肯定是會選舉的,只不過是比原來預定的時間推遲了3個月而已。
記者問道,能否確定2019年2月必將舉行大選,巴逸說,目前一切都已經非常清楚,按照憲法辦事,沒有辦法再推遲了。
應該不會有其他因素可以是大選繼續推遲。
國家立法院已於本月廿五日作出表決,在未來的全國大選,應在明年(佛曆2562年)的2月舉行。
此即在有關民代選舉事務的「子法」在「官方公報」有宣佈之後,九十天內執行這大選。
在政府的路線圖,本來有計劃在今年十一月舉行,而在官方公報有九十天的執行,則這亦意味,此大選是在明年二月才登場。
這亦係為了讓各方有充足時間的準備。
在未來的選舉,選民投票時間有更改。
原先的時間是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
然而,在明年二月的全國民代大選,這是從早晨七時至下午五時,此係予以選民能獲有更多充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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