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副總理威薩努針對國家維和委員會利用臨時憲法第44條賦予的權力頒佈法令停止遴選國家廣播電視通訊委員會委員的事情表示,該法令要求暫停遴選,否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必須在30天內完成遴選工作,這樣做將會引發諸多的問題,如:資格審查時間不夠等,因此需要先修訂遴選規則。
目前已經讓有關部門進行審查修訂的內容,否則以後還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另外,雖然法令中沒有規定明確的修訂時間,但不會使得該委員會的工作中斷,因為現任的委員會仍然可以執行工作。
同時,已經做好相應的準備,如果有委員辭職,那麼剩下的委員仍然可以繼續工作,這個工作會快完成,因為現任的委員會也不想看守太久。
記者問道,這是否是在國家立法議院不通過遴選提案之前就已經決定好的,威薩努說,有一點關係,但不得不承認,一直收到有關的問題彙報,若不解決,以後便會出現問題,這並不是候選人資格問題,而是遴選方法上有問題。
軍人維安團已採取它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動,援引臨時憲法的第44條款來取消國家電視廣播電訊委員會董事局的獲遴選。
在「官方公報」,已有這項宣佈。
政府發言人訕琛中將說,當前存在該委員會之委員將仍然工作,維持執行任務,而苟這委員會的人員欲離開,則其他委員會將取代執行他們的職責,當局將不會在此時此際任定任何的新人來取代辭職的人。
軍人維安團首長巴育上將亦敦促有關的機構來考慮使一位委員之獲遴選獲得解及在未來可能發生的其他問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2018.04.25 維安團動用44條 停止廣電委會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