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哥哥多)將邀請各政黨於本月廿八日聚首,而這會議亦是為未來的全國大選先作好各項準備。其後,軍人維安團亦在稍遲與各政黨會談。
在皇上禦恩准民代選舉子法的通過,而在九十天生效並依照憲法在150天內舉行大選,此亦係讓各政黨應先曉得在選前的一些必須遵守的規則。
日前還是預定明年二月廿四日大選,此尚有伸縮性。與此同時,副揆威沙努‧渠岩說,現今有初步的時間表,舉行未來的大選,此即:
一,佛曆二五六二年二月廿四日。二,佛曆二五六二年三月卅一日。三,佛曆二五六二年四月廿八日。四,佛曆二五六二年五月五日。
現今,當局尚沒有規定在未來的全國大選在那一天,這尚需政府當局與各政黨有商討之後,才能有個決定。
新華社曼谷9月13日電(記者李欣瑩)泰國政府憲報網站12日刊出了已經泰國國王批准的《上議員產生法》和《下議員選舉法》。至此,舉行大選所需的四部憲法附屬法均已完成立法程式。
根據政府憲報網站公佈的內容,《上議員產生法》共99條,自公佈次日起生效;《下議員選舉法》共178條,自公佈之日起滿90天后生效。
2017年4月,泰國實施第20部憲法。按照憲法,政府必須在《政黨法》《選舉委員會法》《上議員產生法》《下議員選舉法》等與選舉有關的四部憲法附屬法全部頒佈實施後的150日內舉行大選。
目前,《政黨法》《選舉委員會法》《上議員產生法》已生效,《下議員選舉法》則會在12月生效。
泰國總理巴育早前曾表示,新一輪大選最快會在2019年2月舉行,不過他同時強調,大選能否舉行也要視國內形勢發展。
泰國軍方2014年政變推翻原民選的為泰黨政府後,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禁止政黨活動。
泰國副總理威沙努對媒體表示,由於《下議員選舉法》已經刊發,泰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將發佈公告,部分解除對政黨活動的限制,待《下議員選舉法》12月生效後,將完全解除政黨活動限制。
9月13 號,副總理乃威沙努表示:現在上議員來源法、民代選舉法已經由政府公報發表,上議員來源法今天立即 生效;
但民代選舉法則還要再過90天到今年12月10號才生效,這意味著在這90天內還不能搞什麼活動,但除等待解禁的維安團新命令除外;
至於民代選舉法則規定頭60天搞分選區,中選會可能不用60天時間;後30天物色黨員;
至於上議員生效之後,就要中選會進行,分組報名,完成之後提交 維安團,選剩100人,頭50人為選上者其餘50 人候補;
在此之後就要再物色200人,維安團會規定規章,但不會與物色 頭50人同時進行,因為會產生重復;必須在大選前15 天獲得上議員;
副總理乃威沙努堅稱:大選日仍為2月24 號,因為沒有別的說法;
副總理乃威沙努認為:至於政治解禁之事,一定是最近的事,但會在9月28 號之前,因為中選會在9月28 號 與所有政黨開會;在28 號之後維安團就會與政黨開會,由總理親自主持會議;
大選日則在2561 年12月10 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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