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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频发 莫因小恶而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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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乘客在G6078次高铁列车上遇“霸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截图)

近期,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各种“霸座”事件不断刷屏,屡屡引发众怒。虽说“霸座者”可恶,但也不算得什么大事,何以引来人们如此广泛的关注呢?

浅层面上讲,人们看待新闻事件时往往有代入感。人们担忧自己沦为局内人,辛苦“抢购”的座位被人霸占,却得不到任何说法与保障。深层次上讲,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公平正义已经如同空气和水一般成为了人们的必需品,而身边所发生的不公事,虽然微小,但更让人们有着切肤之痛,也最让我们所不能容忍。花钱购买的座位,我有权利凭票入座。愿意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没有任何人有权对我提出强制要求,更何况强行霸占我的座位。这是人们对火车上的“公平正义”最朴素、最底线的要求。

从霸座者的角度来看,在火车上霸座,其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范畴。法律对火车这一公共场所的安全与秩序有着特殊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坐火车需要买票,只买坐票不能跑去睡卧铺,未经允许或默许不能抢他人座位,上车时候得有序排队,这些是火车上最基本的秩序。如果这些秩序乱了,火车则将沦为弱肉强食的丛林,谁无赖谁有理,谁霸道谁通吃。事实上,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霸座男也被处以了200元的治安罚款。虽然200元的罚款并不多,但通过事后惩罚,至少也向全社会宣示了是非对错以及法律的严肃性。

人们期待对于情节恶劣的霸座者进行处罚能够成为常态,让法律不再只是一纸空文。而更重要的是,面对无理霸凌,相关执法也须适时跟上。列车运营者在发现霸座劝说无果后,有义务及时报警,由乘警先对违法者再行劝说,若其坚持违法,则应当依法对其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强制带离并做出进一步处罚。

法治社会中,面对霸座,作为文明者的人为了避免冲突升级,放弃了自行将其赶走的自力救济。法律则成为了人们维护权利、实现正义的唯一依仗。法律本要惩罚不守规矩的“恶人”。而当守规矩的好人受辱、受欺,管理者、执法者还是仅仅停留在“好言相劝”层面上,那么人们想要的秩序与公平显然将遥遥无期。在类似事件中,管理者和执法者必须强硬起来,莫因小恶而纵之。执法不是请客吃饭,只要法律硬起来,恶人就会软下去,公平终将可期。

(舒锐,法律工作者,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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