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24日判处泰国会下议院议员、前副总理素贴4个月监禁,缓刑一年,其罪名是诽谤前泰爱泰党高管蓬敏。
同时被告的还有民主党党魁、前总理阿披实、民主党前发言人翁阿等4人。蓬敏的诉讼理由是素贴于2006年3月16日在民主党总部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称泰爱泰党包括蓬敏在内的高层在国会换届选举中涉及舞弊,其言论造成泰爱泰党和他本人名誉受损。
刑事法院4月2日初审判处素贴6个月监禁,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泰铢;阿披实、翁阿等3名被告则被判无罪;原告蓬敏不服刑事法院的判决,向泰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24日仍维持刑事法院对阿披实、翁阿等3人的无罪判决,理由是该3人当时没有参加原告所指的那场新闻发布会。
上诉法院裁定,素贴其时的言论损害了蓬敏的美誉度,其诽谤罪名成立,判处其4个月监禁,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泰铢。泰上诉法院还提醒素贴,作为一名资深的政治家,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时需加倍小心。
蓬敏当天表示,当天的判决对于一些人可以作为教训,即在表达自己意见时,尤需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权利。
但阿披实表示,他将与素贴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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