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外资项目工厂。
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这被认为是今年两会的一大亮点。自提请审议之日起,这部法律就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准入、促进、保护、管理……这部新法律重点确立了外商投资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建立起新时代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
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引资原则;从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到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内外舆论普遍对外商投资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外商投资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还向世界释放了三大信号。
首先,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到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在开放的实践中,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近几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场合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尝到了开放甜头的中国人民也深刻体会到: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可以说,包括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减少限制外资进入领域等一系列扩大开放的引资举措,与其说是中国应对外部环境的权宜之计,不如说是中国基于自身的发展经验作出的战略选择。
其次,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主动的开放、有序的开放。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任何改革的举措都必须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这注定中国的开放举措,往往不是一揽子推出来的。去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公布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如今全国人大批准了外商投资法,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也提到今年将要逐步缩减外资负面清单,可见在扩大引入外资这件事上,中国正在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蹄疾步稳、压茬推进。
最后,用立法为扩大开放保驾护航,标志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外商投资法的出台树立了一个鲜明的导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外商投资法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外商为何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去年,沈阳华晨宝马新工厂是中国汽车领域首个放宽股比限制的中外合资项目,当地政府围绕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资金保障、项目审批、国际化公共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未来,随着外商投资法逐步实行,越来越多的配套政策将有效保护外资权益并推动政府的“放管服”改革。
前进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扩大外资开放也不是“一锤子买卖”,关键是要脚踏实地,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干。但无论怎样,中国这片投资热土已经做好了准备,满怀诚意拥抱世界,欢迎八方来客。(海外网评论员 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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