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全国人大前代表、东莞太子酒店负责人梁耀辉等人组织卖淫案,27日在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对于检方指控的三大罪名,除梁耀辉等4人外,其余43名太子酒店员工都当庭认罪。
中新网报导,梁耀辉被称为东莞「太子辉」,曾是东莞的风云人物,游走商业界,并担任大陆的全国人大代表。他在2008年并以人民币20亿元的个人财富,名列「胡润百富榜」第406名。
大陆当局在2014年初于东莞大力扫黄,梁耀辉旗下的太子酒店因涉黄被关,梁耀辉也因涉嫌严重违法,在同年4月被免除人大代表职务,并因组织卖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天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文汇网报导,检方起诉书指控包括梁耀辉在内的太子酒店47名员工,触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等三大罪名,其中梁耀辉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起诉书中称,太子酒店非法招揽包括未成年少女在内者充当「桑拿技师」,从事色情活动,2013年非法收入人民币4870万元,非法组织失足妇女活动逾10万次。
报导指出,根据大陆刑法,犯组织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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